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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docx

1、杭州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竣工验收 1、平面局部:(1)申请报告 2、平面局部:(2)全套竣工图纸 3、平面局部。(3)XX市道路(立交或桥梁)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核决定书、XX市道路(立交或桥梁)工程(施工图)变更设计审核决定书、XX市道路(立交或桥梁)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交通设施)审核决定书、XX市道路(立交或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变更设计审核决定书。(以上均为复印件) 4、平面局部:(4)申请单位(法人)填写XX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平安设施验收现场勘验申请表 5、平面局部:(5)申请单位(法人)填写XX市道路(立交或桥梁)交通工程交通平安设施验收合格申请表 6

2、、平面局部:(6)相关批复、立项 7、平面局部:(7)相关修改文件 8、设施局部:(1)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设施局部:(2)招标文件(主要局部) 2023、设施局部:(3)投标文件(商务标) 11、设施局部:(4)中标通知 12、设施局部:(5)工程合同 13、设施局部:(6)开工报告 14、设施局部:(7)工程联系单 15、设施局部:(8)原材料进货凭证、质保单及检测报告 16、设施局部:(9)监理对原材料及基坑等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单 17、设施局部:(2023)对标志、标线、标志杆等质量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8、设施局部:(11)工程施工总结 19、设施局部:(12)监理总结20、设施

3、局部:(13)工程决算书 21、设施局部:(14)工程施工图 22、设施局部:(15)工程竣工图 23、设施局部:(16)道路原交通设施撤除入库确认单 24、设施局部。(17)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 25、交通智能局部:(1)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6、交通智能局部:(2)招标文件 27、交通智能局部:(3)投标文件 28、交通智能局部:(4)中标通知 29、交通智能局部:(5)工程合同30、交通智能局部:(6)开工报告 31、交通智能局部:(7)工程联系单 32、交通智能局部:(8)原材料进货凭证 33、交通智能局部:(9)质保单及检测报告 34、交通智能局部

4、:(2023)监理对原材料及管道、基坑等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单 35、交通智能局部:(11)智能交通各系统第三方检测报告 36、交通智能局部:(12)工程施工总结 37、交通智能局部:(13)监理总结 38、交通智能局部:(14)工程决算书 39、交通智能局部:(15)工程施工图40、交通智能局部:(16)工程竣工图 41、交通智能局部:(17)道路原智能交通设施撤除入库确认单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的意见 为了

5、进一步明确和标准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XX省道路交通平安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的组织领导 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是落实科学开展观,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托交通平安联席会议,加强对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作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的设计、建设、使用的管理。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管理作为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重要

6、工作内容,并纳入平安创立和文明城市创立考核验收范围。 二、实行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建设“三同时管理 本意见所称的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包括一般交通平安设施与智能交通设施。 一般交通平安设施主要是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墩、警示桩、黄闪警示灯、缓冲减速带等道路配套设施和平安防护设施。 智能交通平安设施主要是指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电视监控、交通诱导屏、停车诱导屏、测速仪、交通流量采集、道路治安卡口等监控道路交通流情况、合理组织交通流、快速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的科技设施。 本意见所称的“三同时,是指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必须与新建、改建、扩建的主体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按照“统一规

7、划,高起点设计,分级负担,多元化筹资的思路,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交通平安设施资金投入制度,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交通平安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工程总体预算。 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建设和完善道路交通平安设施。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对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建设“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三、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的技术标准和标准 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的设计,应当执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标准(gb14886-2023)、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标准(gat514-202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XX市交通指路标牌标准设计等

8、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和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标准,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现状和有关交通平安管理规定,在设计阶段提出实施意见,以满足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要求。 四、加强对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的审核验收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交通平安设施建设加强设计审查和竣工(专项)验收。 (一)交通平安设施的设计和设计审查阶段,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交通平安设施的施工实施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图施工。 (三)道路通车前,一般交通平安设施应设置到位,完成

9、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和调试,具备亮灯条件,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能亮灯通车。 (四)智能交通平安设施必须在道路通车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接入。接入试运行3个月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的专项验收。对于专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及时整改,经复查确认符合验收条件的,才能通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通过后,根据市政府锡政发2022342号文件精神,交通平安设施移交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建设单位在移交管理时,应同时移交相关资料。施工单位自专项验收通过且工程移交管理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和承担质量保修义务和责任。交通平安设施专项验收通过后,应在2个月内办理好移

10、交手续。 (五)交通平安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本意见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其交通平安设施经检查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五、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设施的日常管理 交通平安设施验收通过后,应在2个月内办理移交手续。所有市、区管道路的智能交通平安设施统一移交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交通平安设施按原来规定移交相关管理部门,交接内容包括管理权和管理责任。在办理移交手续之前,所有设施的管理、维修责任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交通平安设施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交通平安设施的日常管理,对存在平安隐患或损毁、灭失的交通平安设施,管理部门要及时修复,消除交通平安隐患。 交通平安设施的日常维护经费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市、区政府相关资金中统筹解决。 六、加强责任追究 由于交通平安设施设置不到位、不具备通车条件而开放通车,或者开放交通后,对专项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平安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或引发交通事故的,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同级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对不按本意见要求接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平安设施的审核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移交的,由同级政府或上一级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对因以上原因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XX省道路交通平安条例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员以及领导的责任。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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