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药品平安工作站工作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管理的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建立协调、高效的食品药品平安管理协调机制,特制定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平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统筹协调本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投诉举报和处理制度 (一)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及有关部门要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平安案件举报 ,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按照首接负责的原那么,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市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
2、着落。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乡镇食品药品平安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信息报告联络制度。管理站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药品平安信息,每季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一)食品药品平安信息网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站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药品平安信息联络工作。建立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由管理站负责人审核签字前方可上报。建立食品药品平安信息网络,随时联络与定期召开会议相合。 (二)食品药品平安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1 全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药品平安动态。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
3、工、整理、汇总。 (三)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药品平安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遇有重大食品药品平安案件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接报后由管理站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四、宣传培训制度 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平安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开展食品药品平安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平安协管员、信息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督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二)对食品药品平安信息,每季督察督办一次。 (三)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平安事故的,依法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一年九月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