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XX县区幼升小各类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参考京籍入学材料参考2023年XX县区幼升小入学条件推测,京籍幼升小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原那么,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XX县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XX县区户籍;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实际居住在XX县区且在XX县区自有房产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依照2023年XX县区各小学招生所需材料来看,XX县区京籍幼升小所需材料包含:信息采集表、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协议)、全家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和接种卡、结婚证等。(备注:局部学校房产及户口为三代的孩子,要求父母出具无房证明。)京籍无房租房入学材料办理条件:长期在XX县区工作、居住,符合在
2、XX县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XX县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XX县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一)在XX县区务工就业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一方在XX县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XX县区用人单位且审核申请人在XX省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最近三年连续缴费(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社保缴纳单位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代缴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XX县区;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
3、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假设不在XX县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中工作地址必须在XX县区。同时,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受聘单位公章。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XX县区(变更出XX县区无效),该机构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分和税务机关行政处分记录或已完成整改,经营地房
4、屋应为正式建筑(在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内经营无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XX县区(变更出XX县区无效),该机构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分和税务机关行政处分记录或已完成整改,合法经营,依法纳税。4.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市场监管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
5、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XX县区(变更出XX县区无效)。符合2、3、4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行打印的备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二)在XX县区实际居住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XX县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房屋且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编号。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平安。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三)
6、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出生证明上年龄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工程一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3.如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本市非XX县区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2023年当年XX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报告、病
7、历、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四)在京无房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在XX省无房且三年内在XX省应无房屋产权(包括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小产权房、宅基地等任何使用性质的房屋)交易、转让记录等,并经XX省不动产登记和住房管理部门核实属实。(五)网上信息填报核对标准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纸质证明证件材料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且均应符合审核标准,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信息,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六)适龄子女在XX县区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审核申请人一方应在XX县区实际居住、在XX县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并正常连续缴纳社保。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XX县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
8、以下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XX县区用人单位且审核申请人在XX省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最近一年连续缴费(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社保缴纳单位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代缴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XX县区;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假设不在XX县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中工作地址必须在XX县区。同时,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
9、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受聘单位公章。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XX县区(变更出XX县区无效),该个体工商户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分的记录和税务机关行政处分记录或已完成整改,经营地房屋应为正式建筑(在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内经营无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
10、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XX县区(变更出XX县区无效),该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分的记录和税务机关行政处分记录或已完成整改,合法经营,依法纳税。4.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市场监管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XX县区(变更出XX县区无效)。符合2、3、4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行打印的备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二)在XX县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在X
11、X县区实际居住证明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市规自委东城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单独承租房屋的,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并提供在有效期内标准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完税证明需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并满足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要求,以上证明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平安,必要时提供平安
12、责任书。凡租住受雇单位直管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工作证明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出生证明上年龄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工程一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2.适龄儿
13、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3.如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2023年当年XX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联的检查报告、病历、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
14、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四)在XX县区XX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需持有XX省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XX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XX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应与在XX县区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3.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XX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4.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XX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首次签发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5月1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连续签注。持北京工作居住
15、证入学材料(一)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XX县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材料:1.户籍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如适龄儿童全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首页及本人页)(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2)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1)租住房屋的需上传:合法、有效、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自有住房的需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二)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为XX省正式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在XX县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材料:1.户籍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首页(2)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本人页(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如适龄儿童全家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分别上传首页及本人页)(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2)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第14页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