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创立优美的工作环境,确保岗位目标的实施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使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考勤人员按时到位,对全 局工作人员严格进行考勤登记,超过上班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得由他人代签,违者按早退或迟到对待,并每次扣款50元。签完到的人员及时回办公室工作,不得集聚闲聊,违者准点开始按迟到计时扣款。考勤人员从严把关。 - (二)内外勤人员在城镇范围执行公务,科所长要有记录,外
2、出人员回局后要向科所长汇报,假设抽查发现在外出工作的时间里没去完成安排的工作,按旷工半天处理。如纳税人或其他人来办理纳税等事宜,工作人员不在岗又没有请假,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人次扣科所长50元。 (三)各科所长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请示,同时告知考勤人员,否那么按旷工处理。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告知办公室主任。行程时间由分管局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那么,早走、逾期的天数差费自理,并按超假处理。处理方法见后。 (四)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工作,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及时汇总每月考勤,经局长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每月终了将考勤情况张贴公布,年末编制考勤汇总统计表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五)考勤人员
3、考勤时要认真、严格、负责、公平、杜绝“人情考勤,如考勤人员作弊或不认真,视为失职,每次罚款20230元。 (六)事假,男职工每月不超过2天,女职工每月不超过3天,在规定范围内,按日扣发事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规定范围的,按日加扣工资。 (七)病假在3个月内的,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3个月的,按新政办199397号文件规定扣发工资,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按日扣发;如弄虚作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八)干部职工旷工半天者,扣发半天工资和半月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度奖;旷工1天者,扣发1天工资和1个月的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奖;超过3天扣发当月
4、工资、误餐费及季度奖和全部年终各类奖金。旷工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为公务员辞退处理。 (九)迟到、早退者的迟到时间和早退时间月累计5分钟后按5元起扣。每超一分钟加1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2023次者年终不得评先选优,并扣应发年终奖金的30。 (十)探亲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及外出公差、疗养、学习等逾期不续假又无正当理由不归连续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公务员辞退处理。 (十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应参加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或中途退席者按
5、迟到或早退处理。 (十二)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节假日、公休日、晚上)工作人员必须有工作时间、内容的记录,然后经科所长确认和分管局长批准可以补休(否那么不得补休),工作告一段落一周补完,补休有困难的,经局长批准发给加班工资,按加班一天补发三天工资,以此类推。科所长补休直接由分管局长批准即可。 (十三)如发现职工工作期间喝酒者,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2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扣当季季度奖;三次以上扣发年终奖。因酗酒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扣留或影响单位形象的事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年终奖。 (十四)独生子女护理假按日扣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奖金。 (十五)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丧假、产假、上学可以剔除节假日。 (十六)凡外出超过半天,科所长应安排好其接替工作。 (十七)各科所应有考勤记录,每月月底与办公室进行核对。 二、请销假制度 (一)休假管理 1、休假的条件: (1)凡我局在册正式干部职工工作满5年以上的均可享受一年一次的休假。 (2)因公受伤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仍享受当年的休假。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休假: (1)当年安排健康疗养、休养,其疗养休养时间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 (2)因患病长期休养治疗的(含住院治疗、疗养和病假休息)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外出疗养、函授或脱产学习的;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