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 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的决定 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 (一)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不具备本方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效劳工作。 (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被修改与删除的原法条:第十二条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效劳工作。 第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批准前方可开展。 医疗机构使用不县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条
2、件的执业医师独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效劳工作法律适用:违反+根据+依据 违反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工程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工程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工程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工程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
3、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和“第十二条“不具备本方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效劳工作。 根据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第三十条对违反本方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方法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那么第八十一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撤消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
4、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医疗美容只需按医疗美容工程分级管理目录认定监管1.纹身不属医疗美容(有专门批复),纹眉纹唇不在目录内。 2.激光去纹身,去纹眉算医疗美容。 1.中华医学会关于发布医疗美容工程(试行)的通知(医会学术发(2022)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张文康部长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医疗美容工程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美容工程(试行) 二00二年七月八日6.3美容文饰技术6.3.1文眉技术6.3.2文眼线技术6.3.3文唇技术6.4不良文饰修复技术 卫生部关于修改(
5、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第二 条的通知 (卫医政发2022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效劳管理,保障群众医疗平安,促进医疗美容学科开展,经研究,决定将医疗美容效劳管理方法(卫生部第19号令)第二条第五款修改如下: 根据医疗美容工程的技术难度、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对医疗美容工程实行分级准入管理。医疗美容工程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3.医疗美容工程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2223220号) (二)美容外科工程分级。 1.一级工程。(1)头面部。 重唇修复术 招风耳矫正术 眉修整术 眉提升术 重睑成形术 三、美容皮肤科工程(暂不分级) (二)有创治疗工程。 1.微创治疗工程。 (4)激光和其它光(电磁波)治疗: 激光治疗。包括除皱、消除皮肤松弛、脱毛、磨削,去瘢痕,去文身和文眉,去除色素性皮损,治疗血管性疾病所致皮肤异常,治疗皮肤增生物。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