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为您推荐】江华县律师越秀区律师固安县律师安吉县律师兴国县律师彭州市律师白云区律师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据小编所知,在我国,小区的人们为了共同维护小区的合法权益,经过大家开会进行选举业主委员会,以此来保障大家的利益,而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在选举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和执行条例,那么,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具体是什么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一、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根底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
2、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效劳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方案、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阔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