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信息化教育培训的根本方案 附件: XX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准确掌握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和任务实现程度,加强评估与指导,不断标准教育信息化的管理与建设工作,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效益,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的精神,决定建立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制度,现制定本评估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开展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鼓励、监督与管理作用,以信息化环境建设为根底,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以资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
2、量、培育创新开展人才为目的,加强引导,注重实效,创新开展,带动全市教育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向标准化、标准化、常态化方向纵深开展,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对教育改革与开展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开展,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评估考核目的 建立全市教育信息化评估考核机制,以评促“建,调动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市教育城域网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全市信息化教育环境;以评促“管,加大1 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以评促“用,推动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加大应用软件的创新研发,重点关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应用以及信息技术对教学模式、手段和学习
3、方式的具体作用;以评促“优,创立一批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效突出的优秀示范学校,培养一支高标准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师骨干队伍,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三、评估考核主要内容 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按评估对象分对区县的评估和对直 属学校的评估两类,其中县区评估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与管理机制、根底环境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与应用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农远工程建设与应用等主要指标;学校评估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与管理机制、根底环境建设、网站建设与信息报送、资源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等主要指标(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一、二)。 四、评估考核程序 1、对区县
4、和直属学校的评估考核工作,实行自查自评和组织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原那么上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考核工作。 2、自查自评。每年11月30日前,直属学校对照XX市 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细那么(学校)自查打分,撰写学校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表等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体育局远程教育科;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按XX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细那么(学校)或自拟评估考核标准对本区县学校进行评估考核,同时对照XX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评估考核细那么(区县)自查打分,撰写本区县教育信息化综合自评报告,并与考评得分表等书面材料上报到市教育体育局远程教育科。其中自评报告是区县、学校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
5、概括和总结,既是自评情况的综合表达,又是今后教育信息化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它的根本结构包括评估简况、评估结论、主要经验与特色、主要问题与建议等局部。 3、复评考核。在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考核评估组以随机抽查或全面考核的方式对区县和直属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复评,对区县、直属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验证、核实,考核成绩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分值。其中对区县评估考核还将采取实地抽查学校的方式进行。复评考核具体时间届时确定通知或与市对区县政府的教育年度督导评估工作一并协调安排。 五、评估考核方式 评估考核的主要操作方法有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课堂观察、平时考核、个别谈话、座谈会、问卷调
6、查等,全面、广泛地收集考核对象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与管理信息。其中平时考核以市教育体育局远程教育科、市教育信息中心专项检查情况和不定期对县区、市直属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情况为依据。 六、评估考核结果的运用 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根据上一年度对区 县、市直属学校的评估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停滞不前、管理运行不畅 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与教育。评估考核结果在牡丹江小编上通报。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评估考核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对所辖区域的学校教育信息化做好指导、评估和催促工作。 对区县、市直属学校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督导评估教育信息化工程分值和目标管理工作教育信息化工程分值。 附件一:XX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细那么(区县)附件二:XX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细那么(学校) 内容总结(1)在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考核评估组以随机抽查或全面考核的方式对区县和直属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复评,对区县、直属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验证、核实,考核成绩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分值(2)其中平时考核以市教育体育局远程教育科、市教育信息中心专项检查情况和不定期对县区、市直属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情况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