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x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及一、二、三类乡镇场镇。 二、工作目标 对x市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232023年)中的城镇所有建成街道实施亮化治理,增加XX县区亮度,提升夜晚街景观瞻效果,增添城市色彩,提升城市形象。x中心城市和各县(市)XX县区主要街道建筑物要通过新增射灯或各类灯饰,营造造型各异、流光溢彩的城市亮化效果,构建风格高雅、艺术气氛浓厚的城市灯光景观体系,展现各城市夜景特色。各乡镇场镇要安装路灯,消除小街小巷照明死角,方便居民生活。2023年12月底前,x中心城市和各县(市)XX县区公共亮化率达100%, 一、二、三类乡镇主要街
2、道安装路灯。 三、工作内容 (一)x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及一、二、三类乡镇所有建成街道必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安装路灯。 (二)2023年底前,各县(市)XX县区重要节点及主要街路完成专业亮化,打造夜间特色景观;完成主要街道两旁的建筑物顶部局部泛光亮化。 (三)2023年底前,x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对以前设置的路灯、景观灯、建筑物轮廓灯、泛光灯、广告灯箱、霓虹灯等亮化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增补和清洗;加强路灯、景观灯的日常管理,消灭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 四、治理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5月至6日) 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亮化工
3、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于6月30日前将方案报市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至11月) 1.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亮化方案设计; 2.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方案; 3.组织指导各单位进行亮化施工,做好检查催促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 1.建立建管长效机制,稳固亮化成果; 2.组织检查验收。 五、责任分工 (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亮化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有针对性开展城乡亮化治理工作。 (二)各级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本辖区XX县区主干道、重要路段、楼宇亮化规划和亮化方案审查,催促各责任单位限期完成亮化治理任务,负责楼宇亮化电源接入,按通知要求开灯,保证XX县区亮化效果。 (三)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新增公共路灯、景观灯电费等经费的筹措保障。 (四)各业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楼宇亮化的设计、施工,按要求向规划和建设部门报送亮化方案。 内容总结(1)城乡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x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及一、二、三类乡镇场镇(2)(二)2023年底前,各县(市)XX县区重要节点及主要街路完成专业亮化,打造夜间特色景观(3)(三)2023年底前,x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对以前设置的路灯、景观灯、建筑物轮廓灯、泛光灯、广告灯箱、霓虹灯等亮化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增补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