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科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平安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废弃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方法规定如下: (一)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同意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到垃圾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乙方如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22mg/l消毒3060分钟方可运出。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别离。针头放入利器盒内,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四)血液标本转运之前,转入桶中,消毒前方可转运出科室。 (五)特殊标本,如培养基。hiv检测后的废物需要装入一用
2、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前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六)检验科的一切废弃物,统一由医院负责处理垃圾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 、处理、转运。 (七)记录废弃物记录。 检验科 第二篇:检验科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检验科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实验室垃圾应当分类后处理,分别装入黑色(无生物危害)或红色(有生物危害)垃圾袋中。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采血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
3、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燃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7.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外表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防止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2023.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前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燃烧,防止交叉感染。 11.
4、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2.一般标本发出报告后视检测工程保存二十四小时至一月,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 第三篇:检验科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检验科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实验室垃圾应当分类后处理,分别装入黑色(无生物危害)或红色(有生物危害)垃圾袋中。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采血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
5、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燃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7.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外表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防止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2023.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前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
6、本应于指定地点燃烧,防止交叉感染。 11.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2.一般标本发出报告后视检测工程保存二十四小时至一月,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 1、需保存的菌种、毒株,由指定的专人统一登记、保存和管理,按时传代,定期鉴定,并做好详细记录。 2、菌(毒)种的收入、发出及销毁,须事先报告科领导,取得同意后办理,并完备详细的登记手续。 3、因工作需要领取菌种、毒株时,报科负责人同意并经中心领导批准,办理领取手续,领出后由领用人严格保管使用,保管者要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完后立即销毁,销毁时应有二
7、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4、外单位索取或发放苗(毒)种,均须按国家有关甲、乙类菌(毒)种的规定手续办理。 5、保存的菌(毒)种如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报告;工作中别离出的毒(菌)种地方株及时上送,因工作需要,经同意暂时保存的,应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销毁。 第四篇: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目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与辅助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
8、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三)、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和职责 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有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洁组参加。 1.院感科负责各项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技术指导和全员培训。 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各有关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工作。 3.保洁组指派专人负责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所产生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四)标准:、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暂存 1.各科室应认真学习卫生部有关医疗垃圾分类及处理原那么的文件规定,认真妥善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
9、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医疗垃圾的流失、泄露等。具体监督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2.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不得紧邻生活垃圾存放处。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不得设置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外,不能让污染医疗废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以防止应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医疗垃圾的流失。 3.各科室应按照垃圾分类原那么在垃圾暂存地点设立专门的盛装容器,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在容器外表有警示和文字标识。 4.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非利器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量大时与药剂科联系处理。 5.损伤
10、性废物如注射针头、头皮针、缝合针、手术刀、锯、备皮刀、安瓿等应与一般医疗垃圾分开,统一盛放在利器盒内,以免发生刺伤事故。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管理,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 7.检验科细菌室用后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废弃的板架,应高压灭菌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管理。 8.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塑料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外部应粘贴标签,标明部门名称和产生日期、数量(重量)和废物种类。 9.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
11、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2023.各科室应设专人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报院感科备案。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送 1.保洁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与运送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 2.收集运送人员清点黄色包装袋和锐器盒的数量(注意有无标识,应注明废物的种类、产生单位、时间、重量),检查包装袋完好和密闭性,确认包装容器没有超量盛装(不得超过包装袋封装线或包装袋容量的3/4)后进行封装,与科室负责人员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登记本上记录。收集人员有权拒绝收集和转送没有标识的医用垃圾(袋)。 3.收集运送人员在收集、运送或搬动中发现容器密闭不严
12、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4.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锐器盒和包装袋放入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送。收集运送人员有权拒绝收集没有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 5.运送工具使用后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三、医疗废物的贮存 1.总务科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 3.保洁组委派专人管理贮存车,对收集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容器进行清点与检查,在医疗废物贮存登记本上记录,并进行交班。每天对贮存设施和设备消毒1-2次。( 四、医疗废物的
13、外运 1.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 2.医院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纳入医疗本钱。 3.医院与处置单位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医疗废物容器的数量、重量、外运日期等消息,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院感科专人保存。记录单保存3年。 五、人员培训 院感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每年培训一次。 六、人员防护 1.保洁组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
14、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 2.使用后的防护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与医疗废物同一处理。 3.院感科负责制定具体的平安防护措施和进行日常防护的技术指导。 4.办公室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体检一次。 七、监督检测 1.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院感科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 2.在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后,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不合格的部门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经济处分。 3.发生医疗废物污染事件时,发现部门应立即报院感科,院感科按照应急处理方案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像的措施,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 八、应急处理 如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污染时,应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分管领导、卫计委、XX县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对疫源地和相关被污染人员进行处理;在上级指导下对环境和有关人员进行监测。被污染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 第五篇: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平安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