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平安消费治理职责 法定代表人是平安消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截了当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工作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平安法规和平安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典范执行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治理,国家监察和监视。2、当好平安消费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平安领导为副组长的平安治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平安治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的。3、建立健全与消费运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治理机构,选拔业务素养高、思想作风好
2、、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平安治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平安治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4、认真审定平安消费责任制、车辆平安技术治理、驾驶员治理、平安教育培训、平安消费检查、事故治理、机具设备平安治理、平安消费奖惩等一整套平安消费规章制度;认真审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参与和主持召开平安消费工作会议和平安例会,提出平安消费目的和总体规划,研究处理平安消费上的严峻征询题,定期检查贯彻平安消费责任制和有关严峻措施的落实情况。6、催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职工的平安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平安认识。7、经常深化基层检查指导平安消费,催促基层加强现场平安治理,坚持定期做好平安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平安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亲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加强事故治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处理;发惹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平安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处理。9、定期向广阔员工报告平安消费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