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完善因病致贫长效救助机制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通过乐观推动实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加大对残疾人照看体系建设等措施,初步实现了根本医疗均等化以及全掩盖。但是,通过调研,全区仍有因病因残致贫家庭1.46万户,占全区建档立卡户56%以上,占全区总户数的15.8%。为进一步破解因病因残致贫难题,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推动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连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救助机制,努力破解全区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致贫问题。进一步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准时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为全区脱
2、贫致富奔小康做出应有的奉献。 二、任务分工共计6项 一实施“扶贫保险1+2工程 1.总目标: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区全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置小额人身和财产两项保险,有效解决低收入户因疾病、意外等因素导致家庭贫困加重状况的发生,同时乐观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资金测算:110万元/年,由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支付。 3.完成时限:2023年9月招标,10月份完成。 二建立重大病残事故预救助机制 1.总目标:建立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全区突发性因病因残致贫特困家庭“救助专项基金,对困难家庭发生在医保范围内的40种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大事导致重度伤残的参照一、二级伤残评定标准
3、,可在有关费用报销前,赐予一次性2023元至10000元的预救助金,预救助金在受助人后期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上予以相应抵扣。特殊状况突破以上救助标准的,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争辩确定,最高50000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基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纳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其他调整资金、社会募集资金,缺乏局部由财政兜底。 3.完成时限:2023年2月资金筹集完毕,并常态化实施。 三建立重大疾病特殊救助机制 1.总目标:对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含补充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理赔、城乡医疗救助后负
4、担照旧较重、导致根本生活消逝严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对住院医疗费用的剩余局部,再按职工医保报销名目范围进行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500万元/年,纳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其他调整资金、社会募集资金,缺乏局部由财政兜底。 3.完成时限:2023年2月资金筹集完毕,先在中扬镇、屠园乡先行试点,依据试点成效适时在全区推广。 四建立“大爱社会救助平台 1.总目标:组织开发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将社会救助平台与民政、教育、残联、卫计等各行业部门的业务系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措施互动,避开重复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约25万元,由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支付
5、。 3.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五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救助方法 1.总目标:实行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审核患者建档立卡户身份,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实行不缴纳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医院在患者出院前出具发票和总费用清单,并对根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费用。责任单位:区卫计委、人社局 2.完成时限:2023年8月。 六推广农村建档立卡特困户住院医疗“0付费模式 1.总目标:推广“蔡集模式,向建档立卡户中特殊贫困户每人发放“惠民卡,对当年参与城乡居民医保且在乡镇医院就诊患者予以住院费用全免除不符合医保补偿范围的除外和享受门诊检查费30%优待,让群众
6、享受优质低廉的医疗效劳。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费用测算:约400万元/年,由各乡镇财政担当。 3.完成时限:2023年8月-12月在中扬、屠园两乡镇试点,2023年1月全区推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区扶贫办统筹全区因病因残致贫长效救助机制建设,各项救助事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争辩白决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保证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宣扬。各项救助事务牵头部门切实加大对各自救助政策的宣扬力度,增加救助工作的透亮度、知晓度,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 3.加强绩效评估。区审计局、财政局要加强救助资金的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标准使用,对觉察的违纪违法行为,准时移交相关部门严峻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