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目前已进入防火戒严期,近期天气持续晴好,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兴国县人民政府的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实现森林火灾零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针对特殊天气形势,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保持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践行科学开展观的思想,提高认识,紧急发动部署,切实做好重点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为了使森林防火工作有人抓、抓得实,镇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村实行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二、广泛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省森林防火条例?
2、及?镇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标语、横幅、防火宣传单等形式,搞好防火宣传,重点防火期间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农户、农村“六老人员包屋场的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制,护林员要不定期地下组到户吹播送进行防火宣传,村干部要对本村的重点管理人员摸清内幕,落实监护责任人。学校每天上课前、放学后都要讲森林防火,从而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气氛浓、责任明。 三、狠抓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重点防火期间,各村要切实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杜绝烧田埂草、稻草、烧灰积肥、烧火屎、上坟烧香、点蜡烛、放鞭炮等一切野外
3、用火,严控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类人进山玩火,切实把野外火源管严、管住、管死。凡野外烧稻草的,每处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烧田埂草的每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对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警的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引起森林火灾的肇事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每发生一起野外用火分别对驻村镇干部、包组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处以30元罚款;对村护林员处以50元罚款,对瞒报火情的加倍处分,对举报野外用火经核实无误每次奖励50元;凡对野外用火处理不协助、不支持的村,造成野外用火不能及时处理的每次处分50元;凡出现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0亩以上的村,严格按镇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经济处分,实行一
4、票否决制,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四、强化措施,提高扑救能力 为了确保森林火灾扑灭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各单位在防火期间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成立扑火应急分队,各村要成立一支5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分队。镇、村各拿出一定的资金配齐扑火工具,一旦发生火情,要确保这支队伍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而能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灾实行有偿扑火制度,凡参加扑火的,以实际到山扑火人员计算,每次10小时以内补助每人20元,超过10小时加倍补助。补助款由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负责。 五、实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督查制度 森林火灾报告实行首接负责制,接报人(指村干部、村小组、护林员)应及时向镇主要领导、镇分管领导和林站站长及时报告火灾。对迟报1小时以上的给予村委会500元罚款,瞒报的给予村委会1000元罚款,对迟瞒报直接责任人给予300元以上的罚款外,并给予行政处分。 在森林防火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督查制度,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小组。督查组将不定期地到各村、各学校督查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对不配合督查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