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导诊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定期清洗消毒。经常检查灭苍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情况。 4、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室内场所消毒。 5、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6、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7、公共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
2、无异味,清洁卫生。 8、供患者饮用水、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第二篇: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工程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前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3、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2023、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第三篇: 13.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负责人为卫生
4、管理第一责任人,设立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并负责落实。从业人员个人要掌握本岗位根本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根本知识。 二、候诊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采光和通风良好,门窗墙壁、天花板、灯具干净、地面洁净,无卫生死角;使用的设施、设备、排风装置等定期清洗,外表清洁无积尘。设置数量足够的果皮箱、痰盂等盛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清洁,做到定期对空气和废弃物容器等消毒,垃圾及时清理。 三、卫生间布局合理,必须有单独通风排气系统;卫生间内不设座式便器,卫生间地面、墙裙应使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有地面排水系统;卫生间应每日定时清扫,做到无
5、积水,无积粪、无明显臭味。 五、候诊室禁止吸烟。 六、要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蚊设施,措施有效,四害密度低。 第四篇: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那么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那么,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
6、进生产可持续开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平安。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
7、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方案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催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那么,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
8、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医院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催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方案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奉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6、经常检查全医院和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
9、,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各科室、平安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医院技术部门的职责 1、对各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平安运行。 2、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医院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方案,并且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10、。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平安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院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放射科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医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科室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防护用品使用。 3、催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违
11、规工作。 4、定期组织本科范围的检查,对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二、职业性危害防治管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我院院内职业病防治管理方法。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我院职业性危害由院职业危害防护委员会负责。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积极组织有放射性物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科室和该科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制定相关的防护法规,并监督执行。注重日常监督工作
12、,严格依法执行。监督工作要抓源头和重点,做好职业危害严重科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科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各有关科室应配备专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的职业病防护工作。 (三)、落实工作场所后,由有关科室提出配备防护设备方案,交医工部,由医工部负责(基建办、后勤部及院感科协助)配备有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正常使用、维护。 (四)、对有职业性危害的科室病理科、放射科、检验科、口腔科等实行环境监测,每年一次,记录备案
13、。由医工部与院感科具体负责,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督查。如有不合格应及时报告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并提出整改意见。监测合格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有职业性危害的工作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如经复检仍不合格者,应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待体检合格前方可上岗。由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各科室职业卫生管理员协助管理。体检报告由院感科审查留档。 (六)、如遇职业性危害突发事件,由该科主任或护士长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和医工部,应在2023分钟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遇节、假日及夜间报院值班),保卫处协助指挥有关人员撤离,并立即报XX县区监督所。具体处理按上级要求解决。事故处理后要有书面报告呈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 (七)、各科室
14、防护用品应标准使用,如有损毁立即修复,确保我院医务人员的平安。 (八)、凡各科室开展新技术时,有涉及到放射、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需向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申报,否那么引起不良后果,由该科室负责。 (九)、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尽的义务 1、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义务。 3、遵守用人科室职业的义务。 4、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义务。 5、按规定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义务。 6、遵守操作规程的义务。 三、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医院感染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使工作人员应该树立预防职业危害、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那么,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传白大衣,戴手套,操作完毕后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穿隔离衣和鞋套。 2、操作过程中,手套发生破损应洗手更换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