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公司钢铁产质量量事故治理方法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公司质量治理水平,加强广阔职工的质量认识,加强钢铁产质量量事故的治理,减少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第二条 产质量量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内部违章操作、治理不善、设备缺点等缘故和本单位不可抗拒的外部缘故,导致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品,或者因产质量量征询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一定损失和阻碍的事件。 第三条 本治理方法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钢铁产质量量治理方法和公司事故治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 本治理方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轧作业部、线材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供给公司、营销治理部、质量检查
2、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技术质量部是公司钢铁产质量量事故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质量事故的划分标准,确定公司钢铁产质量量事故级别的划分;负责严峻、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组织制定并施行纠正措施以及严峻、一般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六条 供给公司按照产质量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进厂原燃料的严峻、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展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进厂原燃料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施行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展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七条 营销治理部按照产质量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产品销售后的严峻、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
3、故进展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产品销售后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施行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展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八条 质量检查站按照产质量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原燃料和产质量量检验过程中严峻、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展调查分析,落实纠正措施;负责原燃料和产质量量检验过程中的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施行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展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九条 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轧作业部、线材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按照产质量量事故分级标准,负责炼铁、炼钢、轧钢、深加工消费中的严峻、一般质量事故的汇报,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事故进展调查分析,落实纠正
4、措施;负责炼铁、炼钢、轧钢、深加工消费中的小事故的调查分析、撰写事故报告、制定并施行纠正措施、对小事故进展统计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三章 质量事故级别的划分 第十条 钢铁产质量量事故按其产生的废品数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及阻碍大小程度分为严峻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和小事故。 第十一条 严峻质量事故划分标准 一、原燃料采购:超出公司规定的原燃料采购验收技术条件,致使原燃料质量不达标,或在装卸、堆存过程中造成混料,或其它因治理不善造成质量下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0万元。 二、炼铁消费:24小时以内在同一高炉上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一般质量事故。 三、炼钢消费:24小时以内在同一转炉或连铸机上连续发生两次以
5、上一般质量事故或一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废品数量的2倍以上。 四、轧钢消费:24小时以内在同一消费设备上连续两个消费班次发生同一缺陷废品的一般质量事故或一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废品数量的2倍以上。 五、深加工消费:24小时以内在同一消费设备上连续两个消费班次发生同一缺陷废品的一般质量事故或一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废品数量的2倍以上。 六、按炉送钢:由于混炉乱号造成120吨(含)以上废品。 七、质量检验:由于质量检验部门渎职、错判造成产品报废,内部经济损失20万元。 八、让步接收:一次性发生让步产品数量大于500(不含500吨)吨。 九、质量异议:因产质量量征询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4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同
6、时经济损失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8% ,或者造成恶劣阻碍的(恶劣阻碍是指省、市电台播送专题报导、国家主管部门的新闻发布会等给公司荣誉、产品信誉造成阻碍的事件等)。 第十二条 一般质量事故划分标准 一、原燃料采购:超出公司规定的原燃料采购验收技术条件,致使原燃料质量不达标,或在装卸、堆存过程中造成混料,或其它因治理不善造成质量下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万元(含20万元)40万元(不含40万元)。 二、炼铁消费:同一高炉连续出两次出格铁。 三、炼钢消费: (一)、转炉或精炼炉发生因成分不合废品一炉(指已浇成铸坯); (二)、连铸坯:方坯连铸机同一班次在同一连铸机上连续发生80吨以上的连铸方坯废品;板
7、坯连铸机同一班次在同一连铸机上连续发生120吨以上的连铸板坯废品。 四、轧钢消费: (一)热轧板卷,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8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二)线材消费,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3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五、深加工消费: (一)、开平工序,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3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二)、酸洗工序,同一班次内连续发生30吨以上同一缺陷的废品。 六、按炉送钢:由于混炉乱号造成60吨(含60吨)以上120吨(不含120吨)以下废品。 七、质量检验:由于质量检验部门渎职、错判造成产品报废,内部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 八、让步接收:一次性发生让步产品数量为150吨(不含150吨)500吨(含500吨)。 九、质量异议:因产质量量征询题给用户在使用中造成 20万元(含20万元)40万元(不含40万元)经济损失,同时经济损失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4%,或给公司荣誉及产品信誉造成严峻阻碍的(严峻阻碍是指省市级产质量监视抽查不合,并公开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