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行政公文范文 国家行政公文范文1因xx区xx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平安和交通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x年9月8日至11月8日对xx路(宝带东路至文曲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实行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以从月浜街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市民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注意交通平安,服从值勤人员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x年8月26日 国家行政公文范文2为增强广阔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进一步了解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2、民防空法方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2x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xx市人民政府 202x年8月29日 国家行政公文范文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山东国税系统、地税系统(不含青岛,下同)将于2023年2023月8日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最大限度降低金税
3、三期优化版上线对纳税人或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经营和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山东国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2023年9月26日18:00至2023年2023月8日8:30,山东国税系统所设各类办税效劳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效劳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效劳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效劳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勾选
4、确认); 2.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络采集报送; 4.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开票(淄博、潍坊、威海); 5.涉税咨询。 (二)山东地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2023年9月26日18:00至2023年2023月8日8:30,山东地税系统办税效劳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效劳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网上报税、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效劳系统,将暂停办理除涉税咨询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二、恢复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山东国税系统。自2023年20
5、23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启用。届时,山东国税系统所设各类办税效劳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效劳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效劳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效劳系统,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山东地税系统。自2023年2023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启用。届时,山东地税系统办税效劳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以及网上报税系统、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效劳系统,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三、申报纳税(费)期限调整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2023年2023月份
6、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调整为2023月8日至2023月26日。 四、涉税(费)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阔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23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请于2023年9月26日前尽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效劳厅拥堵,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金税三期
7、优化版上线期间,XX省国家税务局将对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升级,实现与金税三期优化版有效衔接,纳税人可从网上办税平台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说明。 (五)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国税系统除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外,纳税人端的其他发票开具系统均可正常开具发票。 (六)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XX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升级,实现与金税三期优化版有效衔接,纳税人可从网上报税系统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操作手册。 (七)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效劳厅、电视、报纸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请纳税人关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办税效劳厅公告,也可致电12366纳税效劳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效劳。 感谢全省广阔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省国家税务局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