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基层标准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效劳所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法律效劳所的监督和管理,标准法律效劳所和法律效劳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保障基层法律效劳所依法执业,按照业务上级和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从二00六年四月至七月在全市基层法律效劳所开展以标准建设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现根据基层法律效劳工作的实际和开展需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法律效劳标准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进一步解决基层法律效劳所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诚信建设、标准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合伙机制,提高法律效
2、劳所自律性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法律效劳业的健康开展,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律效劳队伍,为市的经济开展、社会稳定和创立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 (二)工作目标 1、增强管理意识。法律效劳所自律性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效劳所标准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合伙人的管理意识明显提高。 2、明确管理责任。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效落实,合伙人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合伙人特别是主要管理责任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基层法律效劳所管理方法、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建立落实法律效劳所统一收案收费、执业公示、委托代理、业务管理、人员管理
3、、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投诉举报查处、过错责任追究、分配、监督等制度,其内部运作和管理更加科学、标准。 4、标准执业行为。严格标准法律效劳工作者执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法律效劳工作者自律,全面提高法律效劳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解决少数法律效劳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诚信缺失、虚假承诺、责任心不强、办案不尽职尽责、私自收费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制定市基层法律效劳标准,从建立工作标准标准入手教育全体基层法律工作者老实守信,严格依法执业。 5、提高效劳质量。法律效劳所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程序更加完善,对法律效劳工作者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不断加大,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受
4、到严肃查处,法律效劳质量和社会形象明显提高。 二、开展法律效劳标准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依据基层法律效劳所管理方法(试行)规定,对法律效劳所的合伙主体进行标准,严格合伙人条件,对达不到法定三个合伙人的应予清理,坚决杜绝“假合伙和“个人执业联合体的现象,对于确定是否在执业单位执业状况,要通过查看法律效劳所的收案记录、业务档案和工资支出等记录。 要建立和完善法律效劳所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增强民主管理意识,科学分工负责,防止和克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 (二)依照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方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对法律效劳执业人员的管理,落实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严禁个别法律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转所或
5、私自不到注册单位执业的行为,认真落实法律效劳所的人员、业务、档案、财务、效劳质量管理和投诉查处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效劳所对本所人员解聘或开除制度,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解聘的,要报告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并进行公示;各法律效劳所要按照省司法厅省法律效劳所实习人员管理方法的要求,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坚决杜绝素质不高的人员混进法律效劳队伍。 (三)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方法的规定,对法律效劳所收案行为进行标准,由法律效劳所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统一委派法律工作者办理;进一步标准委托代理合同内容,明确法律效劳所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和减少代理
6、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要告知当事人委托代理的性质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禁止大包大揽,私自收案。 要依据规定对法律效劳所收费和分配行为进行标准,统一收取效劳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要按标准收费,及时解决因收费问题与当事人发生的争议;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分配制度,解决和克服低积累和不留积累的问题,坚决杜绝个别法律工作者私自收费现象。 (四)按照省司法厅基层法律效劳所名称管理方法的要求,法律效劳所应标准自己的门头标志和名称,按标准的标准名称悬挂自己的牌匾,严禁与其他牌匾混挂。 三、方法和步骤 做好基层法律效劳标准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4月)。各法律效劳所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传
7、达、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结合本所实际进行发动,并制定出具体的标准建设工作的落实方案。 (二)学习培训和查摆整改(5月6月)。市局组织举方法律效劳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效劳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不断提高合伙人的标准管理、科学管理、自律管理意识;提高广阔法律效劳工作者的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提高广阔法律效劳工作者的执业能力。 各法律效劳所要按照部署,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乏,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整改,该完善的要完善,该落实的抓好落实,做到标准没有死角,管理没有漏洞。 (三)检查验收(7月)。局领导
8、小组及行业协会对各法律效劳所标准建设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法律效劳所在管理上“散、乱、差是否得到转变,是否按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等,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法律效劳所要进行再次补课。 验收工作采取“查、看、听、谈方式进行。“查:主要是检查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执业行为是否标准,查摆问题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切合实际,整改是否彻底,财务、档案是否按要求建立和管理。“看:标准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安排、集体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抽查局部档案。“听:听取所主任对标准建设工作的汇报。“谈:找合伙人、法律效劳工作者谈话,了解开展标准建设工作情况,了解
9、法律效劳所内部管理和法律效劳工作者执业活动情况。通过检查验收,进一步促进法律效劳所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等工作,进一步促进法律效劳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执业、标准执业、诚信执业,努力建设“素质高、形象好、作风实、业务精、守纪律、讲诚信的法律效劳工作者队伍。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基层法律效劳标准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消除模糊认识,切实把这次标准建设工作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法律效劳所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合伙人要有分工,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对根底较好的法律效劳所指导其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效劳层次和质量;对根底较差、管理混乱的法律效劳所,要加大管理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整改,促进其标准化管理。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要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