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海洋石油消费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治理规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油(气)消费设备(以下称消费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治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平安管 理规定(以下称平安治理规定第四条、海上石油天然气消费设备检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 本规那么适用于平安治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消费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平安治理。但不适用于船用和挪动式钻井平台上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 作业者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平安治理,并按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治理责任平安责任,并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平安
2、技术治理工作。 第四条 作业者在锅炉、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应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平安办公室(以下称平安办公室)的地区平安监视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经审查盖章之日起生效。 41办理锅炉、压刀容器使用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 4,11按附件一、二的格式填写锅炉、加热炉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以下称使用登记表)式两份,分别由作业者和平安办公室地区代表各保存一份; 412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413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o 4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锅炉、压力容器,不予登记: 421无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的; 422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合格的。 4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3、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应及时到原登记地点持相应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查,登记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431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技术改造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2当需改变锅炉、压力容的原设计使用条件时,在改变使用条件前,改变使用条件方案应经检验机构认可后,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的改变使用条件方案认可报告办理 变更手续; 433当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时行定期检验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4未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在本规那么公布往常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按41条款的要求补登记手续。 第五条 经检验确认判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持
4、检验机构签发的书面报告和使用登记表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准再接着使用。 第六条 作业者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卡和平安技术档案。 61应建立锅炉档案登记卡、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 611锅炉、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以下称登记卡)的格式,由作业者按照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612登记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6121锅炉、压力容器根本数据:名称、使用地点、登记编号、制造单位、发证检验单位、制造和投用时间、设备规格、功能、操作条件和所属附件规格及制造单位; 612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校验日期、校验结果、修理、更换、事故等登记o 62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有关材料; 62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有关材料; 623检测、检验、试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材料; 624修理或技术改造设计文件和修理或技术改造后的检验报告及技术文件和材料; 625平安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626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第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日常平安治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7I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治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平安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