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意见 一、充分生疏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挂念党委、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将办理提案作为支持政协履职、接受民主监督、推开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通过落实办理责任、标准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方式,有效发挥了政协提案在推动全市科学进展、跨更加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挺进全国百强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分散各方面才智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乐观性、主动性、制造性;对
2、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确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上级意见精神,切实增加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以增加办理实效为目标,以标准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逐步构建职责清楚、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格局。 1.完善提案
3、交办机制。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依据职能分工,依据归口管理原那么,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准时送交有关单位承办。要从有利于落实的角度,加强对提案的分类甄选,精确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政协的沟通协调,确保全部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 2.标准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要提出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并准时向有关业务部门交办,责任到人。要留意总结政协提案办理经验,制定办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 3.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
4、制。进一步标准协商程序,创新协商形式,建立完善提案者、承办单位、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登门走访、面商座谈、状况通报、 联系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会同办理单位要乐观协作。同一提案分别办理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要乐观参与政协组织开展的协商会、通报会等办理协商活动,力求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 4.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市级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提高提案运作层次,增加提案办理实效。要建立重点提案办理“一把
5、手负责制度,对市级领导批示和重点督办的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支配,分管领导要牵头办理,审定答复意见;要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化争辩,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辩白决问题,推开工作进展;提案办理结果要通过报告、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向相关领导、提案者和政协组织通报。要高度重视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界别和政协特地委员会的提案,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单位领导要加强指导。 5.乐观接受提案中的合理建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提案内容的分析争辩,乐观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认真接受合理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
6、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规划,乐观制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准时将进展状况向提案者反响。对提案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化争辩,充分发挥其决策参考作用。 6.健全提案答复机制。承办单位要在收到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之日起5个月内,收到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提案作出书面答复。提案答复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内容包括提案反映问题的解决状况、建议的接受或处理状况等。对未予接受的建议,要予以说明。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足,承办单位应重新争辩办理。如经重新争辩仍不满足的,由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报送交办机关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备案。重点提案答
7、复意见要经本地区本部门负责同志争辩审签,办理结果要通过报告、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向提案者和政协通报。派、工商联提案在答复前要征求有关党派、工商联的意见,答复意见未落实或需要跨年度办理的,承办单位要准时向有关党派、工商联作出说明,并跟踪督办。 7.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制度。承办单位要定期检查提案办理进展状况,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的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反响机制,定期向政协通报提案办理状况。对需跨年度办理的提案,要适时向提案者通报办理落实状况。对办理难度较大、提案者多年反复提交或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足的提案,要实行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现场视察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坚
8、持与完善政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市委和市政府督查部门要乐观开展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发挥协调作用,强化工作督导。提案办理督查活动应视状况邀请提案者和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参与。 三、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依据中共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要求,切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出实效。 1.健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开展和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定期听取办理工作状况汇报,争辩白决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
9、题。推动建立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和督办提案机制,支持承办单位在工作中开拓新思路、探究新方法、推出新举措。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把提案办理各项任务完成好。 2.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保障。承办单位要依据提案办理工作需要,强化工作力量,明确承办机构,加大经费投入。要选择思想作风好,业务力量强的人员担当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联络员,乐观参与政协开展的调研、协商、通报等活动。 3.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方法,把是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10、作为评价提案办理成效的根本内容。对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嘉奖,并作为干部考核、培育和选拔的参考依据;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判教育。坚持市政府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满足度测评,支持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并通报测评结果。 4.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协要实行有效措施提高提案质量。加大提案审查工作力度,完善提案分类方法,细化提案审查标准,标准提案审查程序。要健全重点提案遴选机制,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可以用其他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参考。强化政协组织内部提案整合机制,削减重复提案。建立健全提案质量评议制度,完善优秀提案评议方法。完善提案内容及答复意见公开机制。 5.强化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宣扬。实行多种形式,大力宣扬政协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有效做法,宣扬各级各部门乐观办理政协提案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乐观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气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