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0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XX省有关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防治工业废物的污染,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环境与效益协调开展,特制定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2.0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3.0职责 3.1公司所有部门负责将环保任务栏入部门工作方案,定期考核; 3.2行政部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3.3环境控制指标和范围有发生变化时,行政部对所有部门进行通告培训; 3.4行政部部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进行预案演习; 3.5环境污染物的贮存
2、由仓务部负责; 3.6环境污染物的处理、处置由行政部联系资质机构处理; 4.0工作流程图 无 5.0工作内容说明 5.1术语 5.1.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1.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5.1.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5.1.4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5.2公司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污染物的处理坚决做到达标产生、达标排放、达标转移,并保存相关记录; 5.3行政部每年不定期检查防污染环保
3、工作的执行情况,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批评和处分。 5.4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 5.4.1危废处理 5.4.1.1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公司对危险废物实行标准化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及流向情况。 5.4.1.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方案上报制度,明确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转移措施。 5.4.1.3仓务部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5.4.1.4标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标识和转移制度,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标识和转移。 5.5防治
4、责任制度: 5.5.1环境保护领导负责制 5.5.1.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定期检查本部门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5.5.2环保工作报告制 5.5.2.1每年公司管理例会上,各部门经理就本部门工作期间环保问题进行汇报。 5.6考核与奖惩 5.6.1由行政部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报告公司总经理,作为评价部门经理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頁 次:第1頁 共2頁5.6.2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对热心环保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由行政部报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成绩较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