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校教师调配管理规定 为标准全区中学校的人事管理,加强中学校老师队伍建设,使老师的调配工作标准有序,依据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暂行规定(大人号)、关于印发区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暂行方法的通知(政发号)和区关于人员调开工作的暂行规定(政号),对我区中学校老师调配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编制的核定 1、在目前我区老师整体超编的状况下,对全区中学校老师编制和人员实行总量把握、动态管理。 2、每年56月份,区编办会同教育体育局逐校核定一次编制,定编原那么按大编办号文件执行。 3、编制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凭变更或擅自增编。 4、实行编制实名制,在人事局编制科和干部科名册之外的人员,一律不予认可。
2、 二、进人规划确实定 1、由人事局会同教育体育局对前一年6月至当年5月退休人员和年调出人员进行测算,依据减员人数的90%,确定当年进人规划。落聘人员不能作为测算基数。进人规划要同时考虑生源和编制配备状况,使人员和编制逐步到达平衡。 2、要依据老师队伍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状况,保证在职老师的引进和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选招保持适当比例。一般在职老师的引进占规划的30%,应届毕业生的选招占规划的70%,特殊是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各要占确定比例。 3、进人规划必需落实到学校、学科及进人类型。 三、老师的聘请 老师的引进和毕业生选招一律实行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对社会,实行公开聘请。 具有高
3、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学位的,属政策性安置的,由教育体育局党委任命为校级领导以及我区中学校教育所需的特殊人才,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可以实行直接考核的方式聘请。 (一)聘请条件 在职老师:具有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老师资格证,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且所任学科是我区学校的缺少学科。 应届毕业生:必需是国家规划内统考统招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同时具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且通过一般话和计算机水平考试。 (二)聘请的程序 1、成立聘请工作组织。区成立聘请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区长、主管人事和教育的副区长、人事局局长、教育体育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组成,全面领导聘请工作。同时成立由人事局、教
4、育体育局、监察局、有关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聘请工作的具体实施。 2、制定聘请方案。教育体育局制定聘请方案,由人事局报区聘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3、考试。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拟聘请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实行说课或试教的方式进行。外省市的应届毕业生,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包括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内的聘请特地小组,到所在学校进行面试考核,按聘请人数的1:1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参与统一组织的试课。 4、考核。依据面试成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与考核人选。由教育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5、业务力量、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核。 5、体检。聘请部门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 6、确定拟聘人员。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聘请工作领导小组争辩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请人员登记表,经人事局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人事局鉴证后,确定人事关系。原有工作单位的可办理调转手续,其调动表须由人事局加盖印章。未经区人事局盖章的,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和各种保险。 四、老师的调出 1、要保持教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严格把握老师调出的数量。 2、老师调出、辞职、自动离职或因其它缘由需解聘的,应准时到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转办工资关系。 3、区内老师的沟通由教育体育局提出方案,报人事局备案。 五、其它 1、严禁擅自聘用工勤人员和临时工。 2、原区加强学校教职工管理的假设干规定即行废止,假设对中学校老师聘请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本规定解释权在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