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表现 第一篇。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表现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2)疑心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根本纲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3)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邪教活动;(4)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思想消极落后;(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2、宗旨观念淡薄(6)高居群众之上,以权压民,以权欺民,对群众缺乏感情,态度冷横硬;(7)办事推诿扯皮,刁难群众;(8)不关
2、心群众疾苦,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劝告、不制止;(9)为个人名利或部门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民争利; 3、党性觉悟差(2023)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11)不主张正义,对坏人坏事不揭发、不斗争;(12)不讲原那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13)不讲大局,不维护党的团结,不服从组织决定;(14)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或以其它非组织手段企图到达个人目的;(15)当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4、组织纪律松散(16)无正当理由,连续6
3、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1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1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19)自由主义严重,对组织的决定阳奉阴违,言行不一,成心使绊子、添乱子;(20)搞派别活动或搞其它非组织活动;(21)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个人独断专行,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22)不按组织程序和信访条例办事,带头、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23)有违反党规或国家政策法令或行业规定的行为; 5、道德行为扭曲(24)聚众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像;(25)参与制黄、贩黄活动;(26)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所;(27)参与吸毒、贩毒活动;(28)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
4、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29)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30)不赡养老人;(31)不抚养未成年子女;(32)虐待家庭成员,道德败坏;(33)诽谤、诬谄他人; 6、廉洁自律松懈(34)不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36)长期与同志闹无原那么纠纷,经常搬弄是非,酗酒闹事,贻误工作; 7、工作作风飘浮(37)不深入基层,习惯做外表文章,哗众取宠,应付上级,应付群众;(38)不实事求是,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39)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名利,劳民伤财;(40)明哲保身,工作不“踩泥,
5、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切为了保官;(41)工作拈轻怕重,不愿钻研业务,消极懈怠,不思进取;(42)事业心不强,主观努力不够使本职工作在本单位综合考核中长期落后;(43)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8、落实“第一要务不力(44)只讲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对党委政府加快开展的政策规定,明顶暗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45)破坏经济开展环境,对被管理或效劳对象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46)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不履行职责,对破坏经济开展环境行为不制止、不处理。 9、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分类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归纳为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标准缴纳
6、党费等不履行党员义务,从事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理想信念动摇,参与阻工闹事、非法集资等破坏党的形象对于近期开展的“两学一做中,青年干部应该怎么做。我从自身实际出发,为自己提出八字“座右铭,即“真学真做,学必致用,既然要学,就要学到位,学到手,党章党规熟读,系列讲话熟知,防止学而无感、学而无思,学而无用,充分表达知行合一。 第二篇: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 一、“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 讲政治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丧失 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对党的根本
7、理论、根本路线、根本纲领不掌握、不清楚或持疑心态度; 3、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或参与邪教、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二)政治立场蜕变 、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赞成,思想消极,公开抵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原那么; 2、经常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经常散布不满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三)革命意志消沉 、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惧怕吃苦,无正常理由拒不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思想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思想狭隘,嫉贤妒能,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排挤他人; 、日常工作中主观上存在行政不
8、做为,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 (四)道德行为扭曲 1、不讲职业道德,利欲熏心,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私分罚没物品、侵占罚没资金,效劳意识淡薄。在执法中简单粗暴,或主观成心侵害执法对象的合法利益及对执法对象提出的合理困难、问题推诿扯皮或成心刁难; 2、违背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行政执法行为显失公平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3、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拒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 4、经常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甚至参与赌博、吸毒或接受色情效劳。 (五)宗旨观念弱化 、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民争利
9、,甚至以权压民,以权欺民; 2、不愿与他人协作共事,工作缺少全局互补意识,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自由主义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六)工作作风浮飘 、不切合实际,习惯做外表文章,工作应付了事,或因个人主观失误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被动; 、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报喜藏忧,为赚取外表政绩给工作造成损失; 、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或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缺乏学习进取精神,个人能力低下,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个人主观自由散漫,工作不尽力、经常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党性观念差、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组织生活
10、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及不能完成党分配的工作; 、不讲党性,缺乏组织观念,崇尚个人主义; 、热衷于拉帮结派,建立个人关系网,搞“小山头,个人感情重于组织原那么; 4、自由主义严重,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无原那么性,不该说的也说,经常在背后议论、抵毁领导和同事,制造不团结。 (八)廉洁自律松懈 、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2、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影响恶劣; 3、违反信访条例,有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
11、性上访的言论和行为。 (九)全局意识冷淡 、只注重个人利益、本部门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对执法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规定阳奉阴违,影响全局工作开展; 、集体荣誉感不强,瞻前顾后,不履行共产党员监督奉劝职责,对影响执法局形象的言行及可能会造成执法工作被动的行为不劝阻、不制止。 第三篇:合格党员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表现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一、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一)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决理想信念 1.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掌握党的根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
12、觉抵抗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1.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决。 2.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坚持党的组织原那么,遵守党的组织纪律1.讲党性、讲原那么,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 2.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3.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5.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四)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
13、群众 1.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诚心为群众做好事。 2.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凝聚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 2.不煽动、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气,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 3.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勇于挺身而出。 (六)发奋有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1.树立主人翁思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工
14、作勤恳,发奋进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决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疑心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三)宗旨观念淡薄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2.个人利益至上,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损害群众正当权益。 (四)工作态度不端正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读职。 2.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妒贤嫉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4.对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法制、道德观念淡薄1.违反法律法规。 2.生活作风不检点。 3.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