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税收控管问题调查关于新体制下区工程建设及其税工程建设税收控管问题调查关于新体制下区工程建设及其税收管理情况报告一、当前区工程建设概况区是由原市的两县三区的局部乡镇、街道组成,开展空间广阔,具有综合开展优势,是石家庄市开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区域。几年来,该区围绕“加快开展,富民强区战略目标,按照“商贸效劳兴旺、科技工业领先、文化教育繁荣、绿色居住怡人的功能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特殊政策优势,狠抓工程的谋划、跑办和建设。今年前九个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快速增长,经济开展后续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全区方案建设工程共计183项,方案投资568500万元,千万元
2、以上工程78项。其中:省级重点工程9项,市级重点工程13项,区级重点工程31项。截止9月底,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7000万元,同比增长71.7%。其中:国有及其他投资完成349000万元,增长84.7%。在全部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81863万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45%。2023年工程建设预计新增产值26亿元,实现利税 1.17亿元。二、新体制下工程建设税收控管机制和主要措施从区工程建设概况可以看出,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占有较大比重,而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在建工程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涉及纳税地点、税种归属、经营形式(工程分包转包)、内建外建等情况十分复杂。根据新的户籍管理方法,我局主要从以
3、下几方面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管理。(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严格实行工程建设税务管理责任制。我局把工程建设列为管理部门重点税源监控的内容之一,对开工在建工程实行信息采集按月专报制度,准确锁定工程目标;建立村委会、办事处(镇)、政府部门(方案局)三级工程建设信息传递机制。(二) 实行源泉控管。一是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信息传递制度,实现对房地产业的税源监控。城建局开展方案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的立项批复,土地管理局对土地出让的批复等各种资料报送地税机关备查。二是严格实行以票管税。城建局、土地管理局在办理土地、房屋产权手续时,向房产开发商索取销售不动产完税证明和专用发票。三是委托代征税款。由于付款方与收款
4、方有着工程合作上的经济利益关系,税务管理部门与工程建设的付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能够更为有效地防止税款流失。四是联合城建局、土地管理局组织房地产业税收大检查。(三)健全和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堵漏增收。注重发挥协税护税组织的优势,弥补税务征管力量缺乏,取得最正确的结合效果,防止个体、私营投资工程税收流失。(四)强化分期收款纳税人按正常户进行管理。对分期收款纳税人按正常户进行管理,由税务机关提供发票,纳税人提供发票保证金或纳税担保,并责令其按期纳税。(五)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叫响:“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地税形象的口号。把文明礼貌、热情效劳、标准操作贯穿于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坚持“
5、在执法中效劳,在效劳中执法,一切为纳税人着想,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思想,初步形成全方位、零距离的纳税效劳网络。三、工程建设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从目前情况看,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建设税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政府经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对税源的协管作用还有待于发挥。一些相关部门对税收法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观上对税源的协管责任意识不强、配合较差;个别单位或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涉税事项,内心缺乏税收法律观念或与税务机关貌合神离,往往在强调自身开展的同时牺牲国家税收利益,有时还会成为制约税收开展的阻力。(二)对工程建设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管理问题。现行户籍管理方法规定,市内各区不能代开发票,假设让其使用原籍发票如何控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其所使用的发票有无检查权?假设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供票,如何管理?如何控税等等还存在很多问题。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