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班子成员选举工作意见 各乡镇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万办发20x2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枧头镇横路村、韶口乡中舍村、弹前乡上洛村、窑头镇鲁下村开展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通过开展“公推直选试点,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拓展党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广阔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公认度,进一步增强村党支
2、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推直选的主要内容 “公推:即由党员和群众全额定向推荐村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 “直选。即由党员大会分别直接差额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三、选配原那么和选配要求 (一)选配原那么 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选配,要始终坚持以下四条原那么。一是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那么;二是德才兼备和优化结构的原那么;三是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那么;四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 (二)选配要求 1、严格选人标准。要引导党员和群众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决、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奉公、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
3、组织领导能力和带着群众共同致富的觉悟与本领,热心为村民效劳,能胜任村级工作的党员选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新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原那么上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5周岁以下。原那么上留任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1)长期外出或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2)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治安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3)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4)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长期闹不团结的。 2、
4、合理配置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那么,4个试点村党支部均设委员职数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3、优化班子结构。要切实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努力提高具有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委员的比例。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梯次配备。正式候选人中有三代以内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列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试点乡镇党委成立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村“公推直选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村“公推直选选举委员会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员任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任副主任。 2、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公推直选试点
5、工作的村党组织,根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乡镇党委审定。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名额、条件、构成要求和推荐、选举方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 3、做好宣传发动。乡镇党委、试点村党支部要采取座谈、召开发动大会、张贴宣传标语、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和方法,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准备相关材料。试点村党支部要根据“公推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工作报告、有关通知、会议材料等。 (二)公推阶段 1、公布“公推候选人方法。试点村党支部将上级党组织审核通过
6、的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结构要求、任职条件、职数和候选人推荐的范围、方法等,在全体党员和群众中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正式公推的前3天。 2、组织开展“公推。试点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和群众(村民代表会议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党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额定向推荐书记、委员人选。根据得票(书记票可计入委员票数)多少,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2人(与最后一名得票相同者一并列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人(与最后一名得票相同者一并列入),经村“公推直选选举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党委审定,书记候选人还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三)考察阶段 乡镇党委对村“公推直选选举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
7、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和审核。如考察和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候选人不符合条件,那么应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空缺名额根据“公推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如考察和审核无异议,应及时向试点村党支部下发批复。 (四)公示阶段 乡镇党委对候选人名单批复后,试点村党支部要在全村范围内,对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候选人资格,空缺名额,根据“公推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五)选举阶段 由试点村党支部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乡镇党委派人参加,并邀请局部村民代表列席。程序是:(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80%选举有效;(2)宣读乡镇党委关于试点村新一
8、届村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3)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说(演讲以姓氏笔划为序),并答复党员、村民代表的提问;(4)酝酿讨论,表决通过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5)表决通过计票人、监票人;(6)组织投票。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并进行计票;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在书记差额选举中落选的人员一并列为委员候选人),并进行计票;(7)宣布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中选。中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中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中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 (六)公告阶段 1、选举会议结束后,
9、试点村党支部将会议召开情况、新选举出的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得票情况上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书记还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乡镇党委及时行文批复。 2、乡镇党委批复后,试点村进行张榜公告。 3、乡镇、村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积极实践,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有关乡镇党委要把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试点村党支部要根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
10、想动态,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有序地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2、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试点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监督,严禁一切非组织的行为,防止出现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阻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防止出现候选人在竞争中脱离实际乱许愿等现象。对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中选的,要取消其选任资格,并严肃处理。 3、完善方法措施,稳步推进试点。试点乡镇党委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试点村,直接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根底上,研究和解决“公推直选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推直选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注重后续调查分析,不断研究完善“公推直选工作的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