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成立选举机构,部署选举工作阶段(一)成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1、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的需制定社区规模调整方案并上报,待市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3、组织社区选举骨干培训,深入社区进行现场指导。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三)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当届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中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或4人。(四)张榜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选举公告第一号)二、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工作阶段
2、(一)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选举工作计划,制定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二)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标语、一封信、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发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竞选。(三)合理划分居民小组,以100户左右为一个居民小组,并将居民小组的设置情况进行公告(选举公告第二号)。(四)推选居民代表和小组长。推选工作由现任居民小组长或调整后的居民小组临时负责人组织,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举手表决或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其中获支持率最高者为小组长。居民代表数额按照每个居民小组23人的原则确定,但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5
3、0人。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产生后,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三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五)确定选举方式。社区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参加),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日期,同时决定本社区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方式、地点以及选民登记员并公告(选举公告第四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六)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员对本社区有选举权资格的居民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七)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采取直选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全部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方式的,公布确认的户代表选民名单;采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的,公布确
4、认的居民代表选民名单。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1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五号)。(八)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组织候选人报名和推选工作。(九)确定正式候选人。在居民小组提名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被提名者和报名者,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初步候选人。经过民主协商,根据较多数居民或居民代表的意见,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初步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预选,在初步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顺序产生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票样五)。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投票选举日期、地点于选举日3天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六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十)候
5、选人的介绍。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可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十一)投票选举1、正式候选人确认后,由市统一印制选票,由街道发放各社区。2、办理委托投票。按照办理委托投票要求,办理委托手续。3、布置投票场地。选举大会会场布置要庄严、隆重、悬挂会标。4、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可召开选举大会,也可不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按选举规程中选举大会程序操作)。5、颁发当选证书。宣布选举结果后,由街道领导或委托的代表及时向当选者颁发社区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十二)封存选票、公告选举结果(选举公告第七号)三、新一
6、届社区居委会完善组织体系、规范制度阶段(一)社区选举委员会协助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建好档案1、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公告;2、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3、选民花名册和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名单;4、被提名和报名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5、选票;6、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7、选举工作总结。(二)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后的5日内召开(社区选举委员会自行解散)1、成立各工作委员会;2、进行工作分工;3、研究工作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4、修订完善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四、街道总结上报、验收阶段(一)街道存档内容1、上级有关选举文件;2、本级选举工作实施方案;3、选举中的请示报告、上级对重要问题的批复;4、简报、情况通报和宣传材料;5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统计报表;6、各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7、各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小组长;8、选举工作总结。(二)总结选举工作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将总结报告及有关报表上报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