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 关于贯彻实施 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的业务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国办发(2023)66号,下称暂行方法)的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农民工退保的政策和业务有所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人员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得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无论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都不得终止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出境定居者仍按原相关规定处理)。离开广州到市外省内就业的,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离开广州到省外就业的,予以开具根
2、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协助其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的办理 1、由XX市转出XX省外的业务办理 参保人员离开XX市到XX省外就业的,请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同时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参保人可凭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2、由省外转入XX市的业务办理 参保人员由XX省外流动到XX市就业并参加我市根本养老保险后,如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请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等资料
3、,到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员业务科申请办理(需要转入番禺、花都、增城、从化两区两市的,请向两区两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业务流程与本市相同)。 三、XX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业务办理 需要把养老保险关系从XX省内其他城市转移到XX市的,或者把XX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XX省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仍按XX省根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粤府办202376号)的规定处理。 四、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 上述变动如有不明之处,请留意XX市各社保经办机构的宣传资料,或拨打社保热线12333咨询。 特此通告。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