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信息调研宣扬制度 为加大档案工作宣扬力度,促进档案事业科学进展,呈现档案队伍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全员搞宣扬、调研、信息制。档案工作的宣扬、调研、信息反响是全局每位干部职工的重要职责之一,各股室确定1人为所在股室兼职信息宣扬联络员,经常与办公室联系,供应有关信息线索和材料。全局干部职工都应重视信息工作,尤其是对重要信息应认真收集、整理,准时上报。各股室、中心平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被接受信息不少于4篇;办公室平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被接受信息不少于12篇,其中国家级报刊、网络接受不少于4篇,省级接受不少于8篇。市信息报送按要求落实。 二、留意质量、报送准时。各股
2、室、中心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拓宽宣扬渠道,灵敏宣扬手法,着力提高稿件质量和媒体接受率。搜集筛选素材要客观真实,上报材料准时快速。 三、认真审核。局内各股室对上报上级档案宣扬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或向外的动态性、一般性信息,由股室负责人把关后,到办公室统一登记上报,重要信息还须经分管领导审定报局长同意后再登记上报,防止错报、漏报,杜绝报送虚假信息。 四、局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应经常深化基层和效劳对象调查争辩,做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状况生疏,心中有数。各股室每年完成12个调研课题。 五、加强对本单位档案信息网站的管理更新。办公室负责“工作动态的更新,业务股负责对“政策法规、业务标准的更新,馆务股负责对“征集利用、民生档案的更新。 六、留意保密。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凡属保密范围的,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要依据信息内容的层次、密级和急缓程度,严格限制阅知范围,通过密传或机要通信等途径上报,既要留意时效,又要留意保密,杜绝泄密大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