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局农药市场经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办农28号、农林73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区农药市场标准经营方法,请遵照执行。 一、标准农药经营秩序,确保合法经营 1、禁止销售农农发2号和府令第118、126号规定的25种禁用农药。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和氧化乐果、快灵。 2、对农农发2号规定的18种限制使用的农药
2、采取专柜及实名销售制度。包括: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限制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限制在茶树;丁酰肼比久限制在花生;特丁硫磷限制在甘蔗;氟虫晴只能用以卫生及玉米等局部旱田种子包衣剂。 3、任何农药产品都应按照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禁止超范围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保障农药质量安全 1、购进农药时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不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2、主动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考前须知。 3、做好进货销售台账,细化台账内容:包括农药品种、进货时间、进货渠道、进货数量、销售时间、购置人姓名、地址、 ,购置数量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