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上半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总结2022年以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阶段性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履职尽责。 上半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召开总河长会议、签发总河长令、巡河调研等方式,切实履行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总督导、总调度的职责。一是高规格召开总河长会议。6月8日,在省级第六次总河长会议后,我市立即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市级总河长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市级河湖长、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县乡级总河长参会,高规格部署安排河湖长制年度重点
2、工作。二是发布总河长令。4月6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发市级第5号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涉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对照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全面起底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主动巡河履职。3月30日、6月20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县、*县巡河调研,现场督办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改情况;5月16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巡河调研,专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其他市县级河长也全部完成巡河任务。上半年,市县两级召开总河长会议9次、发布总河长令9道;全市各级河湖长通过省河长制APP巡河12万余次,累计发现解决问题1000余处。 (二)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
3、 上半年,我市以涉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为重点,结合“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一是扎实推动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按照水利部及省部署,对*、*等行洪河道存在的妨碍行洪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妨碍行洪问题25处,全部纳入省台账,录入水利部妨碍行洪问题排查整治系统。目前,25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二是拍摄涉河湖突出问题警示片。根据市领导安排,市河长办对全市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暗查、暗拍,共发现相关问题19个,其中妨碍河道行洪问题3个,水环境、水污染问题16个。目前,19处问题全部交办至各县市区,并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三是全力推进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改。
4、按照市级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对照“六大任务”,排查出各类问题365处,其中*县111处、*区54处、*县52处、*区42处、*县39处、*县31处,*区21处,*市15处。 (三)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分办督办。 上半年,市河长办按照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定位,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好总河长、河湖长的参谋助手。一是印发*市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要素保障等六方面二十三项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优秀河湖长评定。按照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安排,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市优秀河湖长评选的通知(*2022*号
5、),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河长办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在征求组织、纪检监察、人社、公安等部门意见后,初步遴选出48名优秀河湖长,其中县级8个、乡级20个、村级20个。三是加大分办督办力度。逐月通报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督促各级河湖长按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要求开展巡河;及时分办交办问题,将上级和市级河湖长反馈问题交办至县市区,并定期通报问题整改进度,督促各地加快问题整改。 (四)健全体系制度,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制定河湖长制市级考核办法。明确由市级总河长或市级副总河长组织对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考核以及市级河湖长对县级河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
6、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河湖长以及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二是调整市级河湖长及协助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月28日,市河长办印发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及协助单位的通知(*2022*号),全面调整市级河湖长和协助单位。调整后,我市有2位总河长、2位副总河长、8位市级河湖长(4位河湖长由总河长、副总河长兼任),市级河湖长协助单位8个,市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三是全面部署幸福河湖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建设的通知(*2022*号),全面部署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建设,年内建成8处河湖长制主题公园。目前,*区*河长制主题公园已建成。全面完成省级幸福河湖实施方案审查,预计7月底完成批复,10月底完成市级初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