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改小组: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深改小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三条底线】 习近平2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根底上有序推进。 【深改小组: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缺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深改小组审议通
2、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相关资料:中国现行公务员制度职务与职级的关系 名为并行,实为别离 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别离的。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要素,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一条职务序列构成公务员职业开展的一道阶梯,一条职级序列那么构成公务
3、员职业开展的另一道阶梯。两道阶梯分别满足公务员职业开展的不同价值追求。 但现实中,职务与职级的联系过于紧密,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局部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2023%。级别工资仅占两成。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根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级功能弱化导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最大的鼓励,职务晋升也成为公务员职业开展的唯一阶梯。据XX省XX市委组织部近年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近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是
4、对公务员最有效的鼓励,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吸引力。这给当前公务员管理带来很多问题,比方,公务员谋求职务不是为了承担责任,而仅是为了获取权力。再比方,公务员不晋升职务就无法提高待遇,但职务毕竟有限,靠职务晋升提高待遇对绝大多数公务员来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适度别离职务与职级过于紧密的联系,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开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当然,作为职位的共同构成要素,二者的别离是适度别离,相对独立。 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实现并行的前提 职级与待遇挂钩指的是,将公务员经济待遇的分
5、配主要由职务决定转向主要由职级决定,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 公务员待遇一般分为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经济待遇三种类型。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参加会议、看文件等。工作待遇主要包括办公条件、交通补助和职务消费等。经济待遇主要包括工资、住房、医疗、养老金等。一般认为,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由职务来决定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经济待遇也由职务决定那么不具有合理性。 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的分配,表达的是责权利对等的原那么。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越重,相应的拥有的权力和利益就应该越大。经济待遇的分配,那么应该表达按劳分配的原那么。公务员的工作能力越强、工作时间越长、工作业绩越突出,相应的获得的经济报酬就应该越多。如果
6、仅仅是因为属于同一职务层级,就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那么明显不合理。 比方,一个县长和一个国家机关的处长,二者职务相同,但从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差异很大,不应该享受相同的经济待遇。在国外的公务员分类中,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这两个职位划为同一职级。因此,公务员的经济待遇不应该主要由职务来决定。单纯以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经济待遇,那么完全混淆了责权利对等原那么与按劳分配原那么的适用范围。 只有让职级与待遇挂钩,使职级对公务员的经济待遇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职级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在职业开展中取得进步的标志,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的努力得到合理回报的标志,公务员才会从内心将职级作为职业开展的阶梯,职务与职级的并行才有可能。(据光明日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