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XX省XX市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管理方法 第八章农村土地整治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第一节农村土地整治 第二百零六条农村土地整治应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治理,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提高,生态环境改善。 农村土地整治主要包括农田平整、水利交通等根底设施建设、村庄拆迁复垦、拆迁安臵点(新村)规划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等。 第二百零七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那么,中央和省投资的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增加的耕地用于所在行政区域耕地总量平衡; 市XX县区(市)、区及其他投资的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增加的耕地可用于补充建设占用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通过农村土地整治节约出来的
2、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在取得国家下达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后,可用于增加城镇建设用地。 第二百零八条市XX县区(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开展规划组织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 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村镇规划、农业产业开展规划和水利、交通、旅游、环保等规划相衔接,科学制定规划目标,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合理安排规模布局,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投资方案,开展规划实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评价,落实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百零九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动态建立工程备选库。 第二百一十条申报纳入市以上投资工程备选库,乡(镇)和村
3、应召开群众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并提供会议记录,编制工程建议书。 乡(镇)国土资源部门应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红色标绘工程区界线,并落实新增耕地来源;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工程初步踏勘,形成入库意见;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列入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备选库。 第二百一十一条列入备选库的工程应坚持规划先行、公众参与、综合整治、质量优先、增产增收、生态平安的原那么,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整治规划用途管制规定; (二)具备十年一遇标准的防洪设施、作物灌排根底条件、地面坡度小于25度; (三)土地权属界定清楚,土地权利人同意; (四)符合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建设、规
4、划、环保等部门有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方案和资金情况编制年度土地整治方案,从工程备选库中筛选年度土地整治工程,落实资金,组织实施。第二百一十三条选择年度投资工程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群众积极性高; (二)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 (三)工程区周边根底条件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四)列入示范工程的位臵应近郊临路; (五)新增耕地率 (37) 不低于3%; (六)配套资金能落实。 第二百一十四条国土资源部门应建立农村土地整治专家库,涉及工程评审等应采用摇号方式随机确定评审专家。 第二百一十五条国土资源部门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建立中介效劳机构库,涉及测绘、可行性研究、
5、工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应采用摇号方式随机确定中介效劳机构。 第二百一十六条经选择确定的年度投资工程,应在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中介效劳机构开展工程区测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布局规划等工程立项必备报件。 第二百一十七条工程区控制测量应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二)工程区首级平面控制点等级应到达国家二级导线点以上,首级高程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的精度。 第二百一十八条工程区地形地类测绘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工程区应按不小于1:5千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标准进行测绘,同时还应满足土地整治的工程和土地分类统计的根本要求。假设有工程设
6、计特殊要求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在局部施测1:1千或1:5百比例尺的地形图。 (二)实测工程区总面积及界址点的坐标和高程,实测工程区含边界线外侧延长20230米的地形地类图。 (三)工程区内村庄、耕地、林地、荒地、工矿、水利工程、坟地等地类要素应根据实地情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按实地面积分别进行测量归类,并与二调成果核实后标注在图上。 (四)工程区内水库、河流、沟渠(宽度1米以上)、塘口等要素应根据实地情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均要测量上图;重点加密拟规划建设的沟渠沿线的高程点,以满足计算工程量的需求。 (五)工程区内各类道路(宽度1米以上)的位臵、长度、宽度、路面高程、类型等属性应根据实地情
7、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重点加密拟增加和改建道路沿线两侧高程点,以满足计算工程量的需求。 (六)地形变换点高程按1。5百比例尺地形图的精度测量,测注至0.01米,图上每平方分米不少于15个,于拟土地平整区域(含坡地改梯田)加密高程点,以满足计算工程量的需求。 第二百一十九条工程区工程测量应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河道横纵断面测量 河道每隔50-20230米应布设一个横断面,相邻两断面的底高差大于1米时,应加测一个高程变化点的横断面;在河道突然扩大或缩小的变化处、建筑物处等应加测横断面。 纵断面测量沿中心线每40米测一个高程点,同时测量水面高程。 河道两侧有防洪堤坝的,应在堤坝外30米范围内加测
8、地形高程点。 (二)拦河坝、水闸断面测量 测量拦河坝、水闸顶部中心线高程及断面,测量拦河坝坝脚处断面,拦水坝坝脚下游河道每隔30米加测1个高程点,测量冲坑范围及高程。 (三)测量桥梁断面,包括桥孔、桥墩的断面形状及尺寸,桥底地面高程、梁顶、底高程及桥型。 (四)塘口和堤坝等工程是为工程区提供水源和承泄库容的主要建筑物,必须有明确的高程和形状。其中塘口应有塘口面、底的高程,以及塘口的形状,较为复杂的地区还应测绘塘口平面布臵图;堤坝应标明堤坝脚、堤坝顶及常水位等高程,以及堤坝顶面宽、坡比、堤脚线、平台线等,以满足塘口和堤坝整修计算工程量等。 (五)工程拟建桥梁、涵闸、跌水、提水站、居民点等项工程的
9、选址处,根据规划设计的需求应加密施测高程点数量,测绘1:5百比例尺地形图,以满足工程设计用图。 第二百二十条工程规划设计除应执行XX省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外,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农田整治 田坎高度宜在0.6m以内,田块大小适宜,田埂、田坎宜沿等高线布臵,禁止大挖大填。 做好耕作层保护,耕作层保护厚度不小于30cm,并计入工程量。 在江淮分水岭脊、山区和丘陵地区应结合微地貌和蓄水量等综合因素,按照节水农业要求做好农田整治规划设计。 (二)水利工程 应发挥已有坑塘、沟渠的蓄水排灌功能,将沟渠与坑塘串联,形成“长藤结瓜式的灌排系统,合理布局,发挥当家塘的调蓄作用。坑塘应计算汇水面积、蓄
10、水量和灌溉面积。 (三)道路工程 工程区内路网宜沿沟渠布局,田间道、生产道应与村村通道路相沟通。田间道应与工程区外已有道路相连接。路网布局应充分利用已有路网,并方便新建安臵点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防护林工程 宜选择水杉、杨树、柳树、槐树、泡桐、银杏等本地乡土树种,沿沟渠、田间道、坑塘等布局。规格及栽植养护参照XX市植树造林导那么。 (五)拆迁安臵点(新村)建设 拆迁安臵点(新村)宜规划建设多层住宅,市区近郊根据农民意愿和根底设施条件可选择高层住宅,禁止建设独立式住宅,多层容积率应1.0。 农户住宅建筑式样及户型设计宜从XX省新农村农民住房通用设计图集中选取。户均宅基地应160。 合理确定农户
11、住宅、公共建筑、道路广场、村庄绿化用地规模。公共配套设施每千人宜202300,其中,社区综合效劳中心应不低于四层;村内主干道宽度宜7m,次干道宽度宜4m。 第二百二十一条工程申报立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立项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程规划设计和投资概算; (四)1:50001:2023000比例尺地形图; (五)工程区最新万分之一标准分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用红色标注工程区界线; (六)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或土地整治规划(局部)彩色复印件; (七)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书; (八)工程区图斑 (38) 登记表
12、; (九)工程实施方案; (十)群众会议记录和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对规划和工程实施方案同意的书面意见; (十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规划和工程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 (十二)“三榜公示情况; (十三)工程区影像资料; (十四)涉及未利用地开发的,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十五)涉及农(牧、渔)业、水利、林业、交通、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问题的,应附县级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对工程立项的意见。 第二百二十二条工程立项前,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工程区界线、权属、地类、面积、新增耕地等情况进行核实,组织中介机构和专家对工程区地形地貌、道路、水利、村庄及农田布局现状和整治
13、目标、工程布局等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意见,并组织评审。 第二百二十三条中央和省投资的工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申报省国土资源部门立项;市投资的工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立项批复。 市投资整村(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应报市土委会研究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立项批复。 第二百二十四条 工程规模、范围、规划设计等工程的各项内容,应通过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 第二百二十五条 参与拆迁安臵点(新村)建设的人口及安臵一律实行“三榜公示。 (一)“三榜公示内容包括被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摸底数据、人口数量、土地性质、设施设备、登记验收状况、相关证照收集等情况; (二)第一榜公示由村(社居委
14、)初审后,3日内在辖区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并公布监督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第二榜公示由乡(镇)政府对第一榜公示情况组织审核后,3日内在辖区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并公布监督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第三榜公示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第 一、二榜公示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后,3日内在本地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并公布监督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二百二十六条“三榜公示后,由村(社居委)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主、辅房面积,对照拆迁安臵政策,选择户型、增购数量、增购资金等。 第二百二十七条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涉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臵点(新村)应按照农民选择的户型实行点对点、分类规划建设。 第二百二十八条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可委托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工程实施实行工程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XX县区级报账制。根据工程序时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资金。 第二百二十九条工程实施前应成立工程区村民理事会,选举村民理事和村民质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