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经验做法 文章标题: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经验做法 全面推行回访制构建和谐新工商 2023年以来,我们xx市工商局为了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实行了案件回访制,年底国家总局在海南工作会议任务分工后,我们按照布置的“探索推行执法执纪情况回访制度这一课题,认真开展调研,局党组把这一工作任务重要议事日程,使我局在2023年底的社会化测评中再次获得第一名,实现了三连冠。我们的做法是: 一、健全回访网络 局里成立监督回访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纪检组长、分管法制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监察室、法制股、人教股、财务股、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回访组下设三个队:执法办案回访队,由
2、法制股负责人任队长,公平交易分局、市场标准分局、消保股、商标广告股等负责人为队员;行政许可回访队,由监察室负责人任队长,注册登记分局、个体企业监管股负责人为队员;“阳光收费监督回访队,由财务股负责人任队长,办公室、信息中心、个私协会负责人为队员。各所也成立相应的监督回访队,形成纵横交叉的监督回访网络。 二、完善回访制度 自2023年以来,我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于2023年3月根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回访监督制度。一是出台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执法执纪情况实行回访的规定这一主制度,明确了回访的范围、回访的对象、回访的方法、回访的时间、回访的内容、回访的具体实施、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使回访监督
3、科学、标准、操作性强。二是出台了配套制度,制订了投诉举报制度、督察暂行方法、关于禁止公务消费签单的规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办案纪律等制度。制订制度做到了全、细、深。全即全面,制度覆盖执法办案、行政许可、管理费收缴等各个方面,每一个行政行为都有制度约束;细即细致,将日常行政执法、执收、行政许可的每一个细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深即深入、深刻,对违纪行为处分不留情面,惩小过防大错。在执行制度方面,做到了严、准、实。严即严格,凡在回访中发现和举报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凡以不按照程序办案、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有违反禁令的行为,及时纠正,处理到位;准即准确,把握事实,注重证据,对照制度,追究到人。
4、绝不姑息迁就;实即实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根据违纪行为发生的场所、违纪次数、违纪金额、负面影响、认错态度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时注重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三、拓宽回访范围 我们将回访的范围分为三大块,覆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个对外业务领域。 一是行政处分案件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是否利用案件索贿、受贿、接受宴请、礼品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是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是否向当事人索要钱物,是否由当事人报销各种费用;工商人员是否以罚代管,收受当事人钱物后不再立案查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办案人员是否不按程序立案查处;行政相对
5、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已改正;销案的理由是否真实,办案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行政许可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注册登记人员是否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度、答复咨询“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工商工作人员是否态度粗暴,成心设卡;是否索贿、受贿、接受宴请;是否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是否少收、漏收费。 三是“阳光收费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是否公开定费、按月收费;是否按标准收费;是否建立收费台帐,对减免费的是否实行层层审批;是否有以费抵吃、以费抵拿、以费抵玩的行为;开具票据是否标准。 四、创新回访方式 一是直接回访。分纵向回访和横向回访两类,纵向回访包括承办人回访、承办单位负责人回访、分管领导回访三种方式
6、,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处分金额等情况决定;横向回访包括承办单位回访、法制股回访、监察室回访三种方式。承办单位回访的情况适用于按简易程序处分的案件及处分金额在2023元以下的无照经营案;法制股回访的情况适用于按一般程序处分的案件,且处分金额在3万元以下;监察室组织回访的情况适用于案情较复杂,处分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是间接回访。分 回访、书面调查回访、委托行风监督员回访、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回访等方式。由于工商部门人力、精力的限制,很难做到一一直接回访,而且直接回访当事人有时出于各种顾虑而得不到真实情况,通过书面回访、委托行风监督员回访、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回访等方式,后两种回访
7、我们分别在7月、11月组织回访队的成员参与,直接反响回访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加准确、及时地收集到了各种信息,建起了缜密的回访网络。 三是专题回访。对重大案件、特殊问题做专题回访。由局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凡专题回访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专题研究、落实。 五、凸显回访实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经验做法第2页 效坚持四结合四提高 一是回访与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对违法当事人的回访坚持做好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二是回访与帮扶相结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对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个体业主进行回访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提供帮扶,能够减免
8、相关费用的尽量减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能开绿灯的开绿灯,帮助当事人开展壮大。近年来,我们通过回访,为30多个经营困难当事人减免费用12万余元。对下岗工人和大中专毕业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办理优惠证户120236户,减免费用20230多万元。 三是回访与标准相结合,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如2023年5月,市某调味品厂在没有取得qs标志的情况下,擅自在产品包装上标注qs标志,被我局查处。执法人员在对此案回访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虽已改正违法行为,但仍未申请qs认证,回访人员就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指出现在虽然投入大一点整改和申报,但对企业未来的开展是大有好处的。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该企业去年通过了qs认证,
9、产品销量大增,企业老板特意跑到工商局表示感谢,该老板冲动地说:“你们对我罚得好,感谢工商局对我们的帮助和教育。 四是回访与执法监督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意识。2023年在一次回访中发现一名工商执法人员存在以费抵拿行为,局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者调离原岗位。通过对违纪事件的处理,教育了广阔干部严格依法行政,去年我们没有发现类似行为,特别是每月在“阳光收费的督查中,我们将回访有效地结合起来,直接回访个体户1200多户,占全市个体户的30,真正起到了在回访中监督和在监督中实行回访。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经验做法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经验做法。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