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路分局2023年综治宣扬活动方案 依据市局文件精神,分局确定于3月份开展综治宣扬月活动。为开展好综治宣扬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赣州、法治赣州的目标,充分利用多种舆论工具,深化宣扬学习综治工作方针、政策,大力营造“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气氛,为推动综治工作纵深进展,实现分局社会稳定供给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日。 三、实施步骤 集中宣扬活动以分局统一组织,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同时参与,乐观协作。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预备阶段3月1日
2、3月8日 主要是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发动会议,落实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和任务。 其次阶段:宣扬阶段3月9日3月20日 1、宣扬重点:宣扬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开展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宣扬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省社会管理综合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3精神。宣扬协作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突出宣扬在综治工作中制造的典型经验,宣扬综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开展法制教育,大力宣扬大路法等大路法律法规,增加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2、宣扬方式:调用宣扬车,深化国道沿线,作巡回宣扬;利用标语、板报进行宣扬;开展送法
3、下乡活动。印发宣扬资料、宣扬综治、平安生产、大路法等法律法规学问。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3月21日4月1日 1、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或典型事例进行总结,对先进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 2、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工作薄弱点,争辩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消退死角死面和空白点,明确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综治宣扬月活动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综治维稳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小组人员统一由组长调配,确保宣扬活动深化到基层生产一线和国道周边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