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人员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渝普法办(2023)9号)要求,现将审核后的2023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确认,请各单位对照名单,及时将学习考试证(见附件3)填写完整,打印发放给参考人员,并认真组织抽考人员参加旁听和考试。参考人员届时凭身份证、学习考试证参加考试和旁听。笔试、旁听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负责考试工作的联络人员关注西部普法网、市级部门法建工作QQ群、微信群和 短信。抽考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后,须结合庭
2、审案件撰写1篇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报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精选20%,于旁听结束后1个月内将电子件报市普法办邮箱:1445867219(邮件标题格式:单位+旁听场次),市委组织部、市高法院、市普法办将精选汇编,印制下发。联系人:赵梦婕 特此通知附件:1. 闭卷考试人员名单2. 开卷考试人员名单3. 学习考试证格式 市普法办 2023年6月27日附件3 学习考试证格式2023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学习考试证一寸登记照 学习考试证号 姓名 单位 性别 身份证号 考试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上午9:30 注 意 事 项1、参考人员凭此证及身份证参加一次有关职务犯罪、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2、参考人员凭此证及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及考室另行通知,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前方可离场。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无两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和旁听)。3、参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那么和法庭纪律,违者依纪依规处理。4、旁听结束后,旁听人员结合庭审案件撰写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于1个月内交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