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7.11KB ,
资源ID:1758968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75896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林业统计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g****t)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林业统计管理办法.docx

1、林业统计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统计工作,保障林业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那么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从事林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林业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进行林业统计监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林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林业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兼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五条

2、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林业统计工作; (二)拟定和组织实施林业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提供林业统计资料; (三)拟定林业统计标准和林业统计调查表; (四)完成国家有关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林业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兼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履行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林业统计工作、完成林业统计调查任务、提供林业统计资料、管理林业统计调查表等职责。 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

3、定设置统计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符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林业统计调查分为普查、经常性调查、一次性调查和试点调查。 林业统计调查可以根据要求采取信函、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林业统计调查应当制定统计调查方案及其调查方案。 林业统计调查方案及其调查方案由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组织有关职能机构拟订,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林业系统的,应当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重要的林业统计调查方案及其调查方案,应当报国务院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

4、批。 第九条林业统计调查方案及其调查方案应当按照林业统计调查工程编制。 林业统计调查工程的立项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工程名称、调查机关和工程、范围、对象、方式、时间、内容等事项;重要的林业统计调查工程的立项申请文件,还应当包括论证材料和试点材料。 林业统计调查工程的立项申请报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应当及时要求补充或者修改有关材料。 第十条林业统计调查工程按照以下权限和程序审批: (一)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林业系统的,由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机构提出统计调查工程立项申请文件,经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审核后由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二)统

5、计调查对象超出林业系统的,由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组织有关职能机构提出统计调查工程立项申请文件,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应当在收到林业统计调查工程立项申请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有关审核、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批机关或者备案机关下达的林业统计调查工程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报送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应当在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调查方

6、案和调查表式批准或者备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下达林业统计调查工程实施单位。 第十三条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林业统计调查工程,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或者林业统计调查工程实施单位必须在相关统计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内容包括:表号、制表机关及其文号、批准机关及其批准文号或者备案机关及其备案文号、有效期截止时间。 第十四条林业统计调查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统计编码以及其他方面的统计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第十五条经批准的林业统计调查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有效期: (一)调查时间不超过年的,有效期为年; (二)普查、一次性调查和调查时间超过年的,有效期到该次调查的资料上报结束时止。 (

7、三)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的林业统计调查工程,有效期为年。 林业统计调查工程的有效期自该工程批准或者备案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林业统计调查工程实施单位经统计调查形成的统计资料,应当经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第十七条林业统计资料由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 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林业统计资料的保管、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资料、台帐、统计报表、电子数据等统计资料档案。 第十八条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机构、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需要报送或者提供的林业统计资料,应当经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全国性的林业统计资料,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公布。 地方性的林业统计资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条全国性的林业统计资料,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编辑、出版标准文本。 全国性的林业统计资料每年出版一次,编辑工作由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机构具体负责。 第二十一条在林业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统计机构和专职、兼职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在林业统计工作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6页 共6页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