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9.48KB ,
资源ID:1759750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75975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贯彻落实《农业法》情况汇报.docx)为本站会员(g****t)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贯彻落实《农业法》情况汇报.docx

1、关于贯彻落实农业法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的 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XX县区人民政府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农业法的根本情况 农业法施行以来,我区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村根底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学习力度,搞好法制宣传 一是组织农业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农业法,身体力行做好法制宣传,使广阔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积极营造贯彻实施农业法的良好气氛。二是做好普法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专家座谈会、送法下乡、法制集中宣传日等活动,从不同角度对广阔干部群众进行辅导

2、培训,增强法制观念。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平安饮水工程。202223年投资180万元,打配农村平安饮水井3眼,并配套机电设备和无塔供水压力罐,解决原须水镇6000人平安饮水问题。今年方案投资460万元解决西流湖、须水、航西三个街道共6000人(争取解决1万人)平安饮水问题,年底前完工。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223年,投资200万元,新开展旱涝保收田260亩,新开展有效灌溉面积200亩,新打配灌溉机井3眼,更新改造机井4眼,新建节水地埋管道5200米,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平方公里,造水平梯田200亩。今年方案投资113.2万元完成维修、洗井30眼,配套水

3、泵30台,完成20230处机井升级改造,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3、绿化工程及生态村建设。202223年我区共完成造林200亩,3个林业生态村(卅铺村、天王寺村、桐树王村)经市级验收合格。今年我区造林任务为200亩,已全部完成,2个林业生态村(小李庄村、付庄村)现正在积极建设中。 (三)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健全防疫检疫体系 1、强化动植物检疫。202223年共监督检疫动物产品4950吨,其中检疫牛、羊、禽产品1430吨,检疫活禽19万只。今年上半年共监督检疫动物产品2750吨,其中检疫牛、羊、禽产品850吨,检疫活禽13万只。今年6月1日起我区动物检疫全部实行了电子出证。在植物检疫方面,我们制

4、定了XX县区种苗产地检疫方案,成立了种苗产地检疫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4500多亩苗木基地进行产地检疫,种苗产地检疫率到达20230%。今年上半年,共检疫小麦良种20万公斤。 2、严格动物免疫各项措施。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六位一体的目标责任制。202223年全区共免疫生猪1.8万头、家禽31万只、牛1456头。今年上半年我区已免疫生猪1.8万头、家禽15万只、 牛1456头。应免疫密度到达20230%。 3、严密瘦肉精监管。今年按照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成立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三位一体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了日巡查、日报告制度,购置了检测

5、试剂及化验设备,排查养殖场(户)260家,抽检生猪32023头,疑似阳性数均为零。 4、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通过采取制定农产品抽样检测制度、完善生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质量自检体系及生产销售记录档案等措施,标准基地农户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同时加大重大节假日的抽样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平安。202223年共抽检蔬菜样品800个,今年上半年已抽检蔬菜样品452个,基地蔬菜检测合格率20230%。 5、强化农业综合执法。202223年共抽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51家经营单位,共计20230多个品种,整顿市场14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生产领域和坑农害

6、农事件的发生。在今年春季农资打假和监管行动中,抽查种子、农药、59个品种,整顿市场6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检查农资经营店82家次,未发现假冒伪劣种子和农药。 (四)认真落实农村政策,依法保护农民权益。 1、减负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区有关部门每年都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我区减轻农民负担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区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现象,未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上访事件和恶性案件。 2、认真落实惠农政策。202223年全区落实良种补贴资金49.6112万元,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落实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61万元,购机47台(套),惠及农户28户。今年三夏期间共计发放玉米良

7、种补贴22.47万元,发放农机具补贴40万元,购机21台(套),惠及农户18户。 3、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制定了XX县区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分期分批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做到培训方案、工作任务、培训机构、配套资金、质量标准、保证措施六落实。202223202223年全区共完成技能培训600人,实用技术培训19700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为农民工转移就业奠定了良好根底。 二、贯彻执行农业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贯彻落实农业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一是农业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全面系统的宣传少,农业部门单方面宣传多,多部门、众行业的综合性立体宣传缺乏,局部干部

8、群众对农业法缺乏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二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农村经济中种养业所占比重较大,非农产业开展缓慢;三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够高。生产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抗拒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四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急需改善;五是法制体系本身不完善,也影响农业法的贯彻实施。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也阻碍了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下步工作打算 1、不断增加农业根底设施建设投入。对事关农民身心健康的饮水平安问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通道绿化及林业生态村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模式,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23年之前全面解决我区农村饮水平安问题,完

9、成190眼机井的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任务。 2、继续开展畜产品质量平安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平安责任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标准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继续做好高致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防控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到达2023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3、配合做好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和搬迁工作。2023年年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及搬迁、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理分布养殖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快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对标准化基地予以扶持和一定的奖励,对取得

10、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和生产基地,加强技术指导和基地产品监督检测,完善产地自检体系,加快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5、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制定完善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开展的优惠政策,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带动农民进行结构调整,实现企业和农民收入的双赢。 6、加快建立农业效劳体系,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研究制订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意见及统计、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合作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在我区现有的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根底上,争取每年再开展1-2家。 各位代表,农业,关系到开展和稳定的大局,自农业法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初步成效,202223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到达2023297元,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继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区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开展。 谢谢。 第6页 共6页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