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化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 申请提交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4份)和电子版; (二)企业发布平安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等平安生产责任制文本(复制件); (三)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四)各岗位平安操作规程清单; (五)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六)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平安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 (七)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工种、资格证书号、取证日期; (八)第
2、(五)、 (六)项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十)申请之日起前3年平安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说明和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清单; (十二)具备法定资质的平安评价机构出具的平安评价报告书; (十三)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平安措施、应急措施在当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十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那么单位版的要求编写)以及在省辖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十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十六)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省辖市以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设立批准书(复制件); (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