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评方案 为加强和标准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广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特制订本考核方法。 一、考核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昌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本年度在仁和坪政府机关上班工作到达半年以上的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已经转换身份的工勤人员、临时聘请人员及从其它单位(村)抽调借用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方法 1、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党委班子成员和正副科级干事助理的分数构成为岗位工作考核分80分,联系村考核分10分,群众测评分10分;其他
2、工作人员分数构成为岗位工作考核分80分,党委班子测评分10分,群众测评分10分。 2、岗位工作考核由各办公室分别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各办公室到工作人员具体考核方法必须采取百分制考核,把具体工作分工及考核方式细化到项;考核方法必须在本年度3月底制订并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工作人员的岗位考核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对党委班子成员的考核。采取比照评定的形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廖忠勋和李辉同志考核结果以全体党委成员平均得分为准;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考核结果以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平均得分为准。 二是对正副科级干事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办公室主任牵头按照工作分工和年初确定的考核方法进行考
3、核,初步考核得分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考核结果以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结果为准。 4、班子成员联系村考核分以党委政府对村级考核结果为准;群众测评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5、倒扣分工程。不服从党委政府临时工作安排的,每次酌情扣罚1-5分;旷班、旷会的,每次扣罚1分;机关工作人员属公务员序列的,必须上交学习笔记和工作总结(述职报告),每缺一项直接从考核得分中扣减1分。 6、奖励分工程。受到国家、省、市、县以上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奖励8、4、2、1分。 四、考核奖惩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方能取得年终评优资格,超过100分的,每分加奖责
4、任制奖金50元。 2、最终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罚责任制兑现奖50元;低于80分的,扣罚责任制兑现的同时,年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根本合格等次;低于70分的,扣罚责任制兑现的同时,年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本考核方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内容总结(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评方案 为加强和标准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广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特制订本考核方法(2)一、考核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昌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3)2、岗位工作考核由各办公室分别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