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办字2022231号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 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23年2月4日 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 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方案生育工作管理,有效地遏制违法生育,建立工作新机制,推动全县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
2、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使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宣传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XX省方案生育条例。宣传的形式:一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XX省方案生育条例有关条款,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并在阳信通讯刊发;二是县、乡、村都要建设标准的方案生育宣传一条街;三是人口学校上课教育;四是县计生局指导各乡镇利用宣传车走街串乡宣传,户户发放宣传品。通过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气氛。 (二)集中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加强孕前型管理。强化避孕措施落实,正确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一孩放环、二孩结扎。对生育一孩育龄妇女,自然
3、分娩3个月内、剖宫产6-7个月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到达95%以上。对出现违法生 育的村,原来已经合法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结扎率到达90%以上,202223年3月份以后合法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结扎率到达95%以上,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结扎率到达20230%。 (三)集中搞好方案生育合同重签续签,追究违约责任。深化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强化村“两委干部责任落实。村委与已婚育龄群众签订方案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行违约金制度。对原来签订不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合同重新签订,对原来没有签订或已到约定期限的进行补签或续签。按照合同约定,对查体不到站、流出不寄回查体证明、缺乏法定年龄婚嫁、违法生育
4、等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按合同约定收缴违约金。大力推行方案生育村务公开,对生育、奖励、处分等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村入户宣传有奖举报,入户率到达20230%,发挥群防群治、相互监督的作用。 (四)集中清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遏制在流动中超生。落实流动人口村级管理责任,杜绝漏管漏查。春节之后农民工集中外出务工,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逐人登门核查,落实婚、孕、育、避孕节育、流出意向、流出地址、联系 等情况。对春节没有返乡的,组织得力人员到流入地区跟踪效劳,建立经常性联系。对流出人口重点管理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双女未绝育、一男孩的,在流出前要签订好合同,落实好措施,定期追踪联系,联 系中断或疑心
5、已方案外怀孕的,千方百计见到本人落实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对寄回查体报告单的,要及时与现居住地计生办联系,核实管理情况;对未办证的限期补办。 (五)集中征缴社会抚养费,从严打击违法生育。对违法生育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实事求是上报出生人口,按照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处分。坚持“以翻开路原那么,实行县乡村联合、相关部门联手、政策配套联动征收社会抚养费,形成严厉打击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对违法生育二孩的,依照条例按最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主动结扎的,适当降低处分;对违法生育多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从重处分;对屡次催缴没有结果的,集中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一批,作为反面典型进行宣传。对“穷不怕的,
6、要盯紧看牢、屡次少额、紧追不放。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到达85%以上。改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钱,严禁截留挪用,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返给乡镇的35%由县财政专户管理,乡镇根据计生事业开展需要申请拨付。 (六)集中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党员干部政策教育,狠抓方案生育职责落实。对在方案生育工作中失职、渎职,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一律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农村党员干部、国家 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群众举报对乡镇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人口和方案生育
7、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意见(办发20222317号)规定,调查发现乡镇、工作片(单位)分别瞒、漏、错报出生2例、1例的给予“黄牌警告;乡镇、工作片(单位)分别瞒、漏、错报出生在3例、2例及以上的纳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单位的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将“五职责任人异地调动到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一年后经调查核实扭转了被动局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优先提拔重用;仍不能扭转被动局面的,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对“五职责任人降级使用。落实“追踪奖惩制度。本统计年度结束后,2年内清理发现原受奖年度出现瞒、漏、错报,没完成任务的乡镇,取消发现年度受奖
8、资格,追回原来“五职责任人享受的奖励,全县通报批评,责成乡镇及有关人员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参照阳办发20222317号规定给予组织处理,享受副科级待遇的计生办主任予以解聘。 二、时间 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在202223年2月初至202223年3月底进行。 2月4日至2月5日:宣传发动阶段。2月6日至3月25日: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整治工作关系到少数乡镇能否扭转方案生育工作被动局面,关系到我县方案生育工作今后能否健康平衡开展。经研究,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9、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镇要加强对XX县区计生工作的领导,在抓好农村方案生育工作的同时抓好XX县区计生工作,保证XX县区违法生育集中整治与农村整治同步进行。 (二)加强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真干事的干部队伍。对乡镇计生人员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对村计生专职主任实行“三化五制管理,落实“月三日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近期分类举办培训班6期,年内所有乡村计生人员接受培训不少于12天。各乡镇要加大对计生工作的投入,每乡镇至
10、少配备一部车辆专门用于计生工作,乡镇财政要保证计生工作必要经费开支,每月不低 于1万元。 (三)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为保证整治工作到达长期有效地目的,非常有必要建立完善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计生局。建立出生婴儿凭落户通知单落户制度,计生部门负责出具出生婴儿落户通知单。对合法生育的,根据方案生育效劳手册或生育证出具落户通知单;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足额缴纳的出具落户通知单,没有足额缴纳的,不得出具落户通知单。发生机械变动的已婚育龄妇女与公安局相互通报信息。 公安局。在为出生婴儿落户查验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查验方案生育效劳手册、生育证,根据计生部门出
11、具的落户通知单予以落户,并留存方案生育效劳手册或生育证的落户备查联,是违法生育的一并查验全省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和计生部门下发的处分决定书,积极主动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有关规定。每月5日,县计生局、公安局要把出生落户信息向县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报送,比照差异,查明不一致原因,据情追究责任;发生机械变动的已婚育龄妇女,与计生局相互通报信息。 卫生局:要加大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个体医疗门诊 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取环及流引产等行为;催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为生育二孩妇女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同时实施结扎手术;催促医疗机构接生时检查生育妇女的有效身份证明;监督妇幼保健站
12、根据计生局出具的落户通知单为出生婴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没有落户通知单的,不得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法院。积极执结计生局申请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基层法庭在判决离婚案件之前要把当事人的情况及时通报计生局,计生局通知乡镇计生办调查是否存在为超生而离婚问题,调查的情况一个月内反响法庭,反响情况前暂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对协议离婚的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要及时通知计生局,计生局通知乡镇计生办调查是否存在为超生而离婚问题,调查的情况及时反响民政部门,查清之前暂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建设局。在为XX县区居民办理房产证时,把育龄妇女信息卡作为必备要件审核,没有的不予办理;落实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计生
13、责任,催促其做好计生工作;加强建筑施工队伍方案生育管理。 监察局:从严查处包庇、纵容违法生育的人和事件,严肃查处在计生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对公职人员超生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截流、 挪用、侵占、私吞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财政局。加大对方案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社会抚养费管理专户,及时拨付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对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从乡镇财力中扣缴;逐步提高乡镇计生人员待遇。 人事局。加强计生队伍人才管理,为县乡计生部门选拔优秀人才,在乡镇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审计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审计,对违规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的严格按照省
14、、市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民宗局。指导少数民族村搞好方案生育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接生时查验孕妇民族性质的真实性。 广电局。在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开办计生专题栏目,加大宣传强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建立方案生育工作经常性宣传教育制度。 对按照以上要求把关严格、成效显著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把关不严的,县委、县政府对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性质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集 中整治工作过程的督导检查,提出指导意见,通报工作情况
15、,为县委、县政府奖惩提供依据。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整治情况和效果对工作先进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副县长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县人口与方案生育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广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方案生育集中整治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