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残疾人爱心互助站关注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对南湖街道残疾人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特殊困难的群体。胡锦涛总书记在上海特奥会期间指出:“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意见(中发2022237号)中指出: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文件明确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就是要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南湖区残联成立后,即着手对全区残疾人根本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决定在南湖街道试点,建立残疾人爱心互助站。4月,我们就建立残疾人爱心互助站在南湖街道进行了定点调研,听取残疾人和社区干部对爱心
2、互助站设置的建议和要求。 一、调研根本思路和南湖街道残疾人现状调研活动以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残疾人家庭、召开社区干部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我们就残疾人根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就业需求、托养需求等内容设计了调查问卷,共下发624份,回收400余份;走访残疾人家庭主要是听取残疾人家属最关心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在社区干部座谈会上,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残疾人家庭存在的困难和希望解决的问题,并听取了对残联工作的意见建议。据调查统计,目前南湖街道共有持证残疾人624人,其中,男性386人,女性238人;1660周岁492人,16岁以下8人,60岁以上124人;有劳动能力474人,已就业341人;党员4人;重度残
3、疾人24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1人,持特困残疾证12人。残疾人对于就业的需求非常迫切,局部残疾人要求托养。 二、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劳动就业有困难。残疾人丧失了局部劳动能力,在就业中成为最为弱势的群体。他们或是缺乏必要的技能,或是对工作要求过高,从而也拖累了家庭经济。残疾人就业难成了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经常是社区干部费尽心思为他们找到工作,做不了几天或被辞或自己不愿做了;也有残疾人指出,在非福利企业上班,不能跟上一般职工的水平,自己有压力,而企业不可能为一个残疾人改造厕所、食堂设施等,非常不方便。家庭照顾有困难。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通常需要专人护理。有相当一局部靠年迈的父母照顾,有困难
4、;但父母过世靠兄弟姐妹照料的,更是不能保证质量。泾水社区有一户重度智力残家庭,仅母女两人,女儿已进入高三,如外出就学,残疾的母亲即面临无人照料的局面。桂苑社区有一户家庭三个智力残,原来靠七十多岁的父亲照料,父亲过世后,一家四人中仅读小学的儿子是健全人,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因为需要专人护理也便家庭减少了收入。我们走访中农翔社区一户肢体残疾人家庭,母亲开出租车,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因儿子患病致残,全部收入都用于医治,并且需要专人护理,母亲只能放弃开出租车在家护理儿子,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下降。康复训练有困难。现南湖街道有社区康复点3个,虽然距离残疾人家庭较近,但因为需要家人陪伴,医生指导,实际进行康复训练
5、的较少。精神残疾人,往往是被关在家中,既不利于康复,也成为家人的一块心病。如泾水社区一轻度精神残疾人,在药物控制下病情较缓和,但家人不放心她单独外出,每天关在家中,他们也需要有心理疏导,融入社会的一个场所。重度精神残疾人的治疗和照料成为各社区面临的共同的难点。一个精神残疾人会影响家庭、楼栋甚至整个社区。现在在乌镇精神病医院治疗的费用是一年超过4万元,家庭无法承担。(市残联即将出台文件,逐步实行集中托养治疗。) 三、关于残疾人爱心互助站的构思根据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相关要求,以及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我们方案在南湖街道建立残疾人爱心互助站博爱阳光驿站。 1、阳光驿站的根本功能:一是日间照料
6、和居家安养。对于有托养意愿的残疾人,日间可到阳光驿站参加活动,接受照料;对于无法到阳光驿站又有护理要求的,可实行居家安养,由工作人员送午餐到家,并开展一些根本的照料、护理效劳和康复指导。二是开展来料加工业务。针对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和实际就业难的现实,依托南湖街道现有的来料加工点,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实现非正规就业;开展手工编织培训班,为残疾人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三是康复训练。配备必需的康复器械,医生定期指导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开设心理咨询室,招募有专业资格的志愿者定期提供效劳。四是开展文体活动。以阳光驿站为平台,组织残疾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开设图书室,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在具体实施
7、后可扩展的功能:发布残疾人招聘信息,开展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 2、阳光驿站的人员设置。阳光驿站照料护理残疾人的岗位,作为社区公益性岗位,招募残疾人义工;结合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阳光驿站的管理人员与专职委员相结合;招募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效劳。 3、阳光驿站的经费来源。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浙政发20222329号)精神,对重度残疾人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纳入日间照料所需要的费用,对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由财政全额承担;其它家庭,由其家庭负担50%,财政承担50%。纳入居家安养的,对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给予全额护理补助费;其它家庭的,给予50%的护理补助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后,原有的其它保障待遇继续享受。对于非上述对象的残疾人,需要提供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效劳的,费用由其家庭自理。阳光驿站管理人员依照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所需经费从残保金中列支;残疾人义工经予适当报酬,所需经费由区残疾和街道共同承担。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