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价格备案制度 根据XX省物价局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医疗效劳价格备案制度虽然民营医院可以自主定价,但它们应将医疗效劳工程及收费标准报所在区县物价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上海卫生信息网上公示。民营医院自备案起半年内不得提高医疗效劳价格。半年后,如需提高医疗效劳价格,需重新备案。我院对除药品以外的所有收费工程实行备案制度,并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 一、管理规定: 1.对所有现行的收费工程上报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备案,并上网公示; 2.承诺自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不提高医疗效劳价格; 3.如有需要提高的效劳价格在半年后重新备案; 4.对于新增加的效劳工程,要经过财务部门的精密核算并参
2、考周边医疗机构的标准制定科学的收费标准,在向区物价、卫生部门备案后执行; 5.财务科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本工作由院长办公室领导实施。 二、要求: 1.院内各科室须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自行修改工程价格、不能不经备案擅自增加收费工程、更不能改变工程名称变相收取费用; 2.按照备案后的价格标准指定本院的收费标准汇编,并下发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分解工程收取费用; 3.各科室在拟开展新工程时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科室自身特点,提前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进行本钱核算后指定收费标准,经院部批准进行备案前方可执行。 明码标价制度 根据“民营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明码标价制度,将常用医疗
3、效劳的工程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在医院收费窗口等效劳场所的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张贴价目表、价目本等方式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可配备触摸式提供所有医疗效劳和药品收费工程及标准,方便患者查询,做到收费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对本院的所有收费标准按照要求在一楼大厅进行公示;二、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采取滚动形式对所有收费工程进行公示: 三、一楼大厅进门右侧设置两台触摸式,内置收费标准,以便患者查询; 四、公示的内容包括常用医疗效劳的工程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生产厂家、规格等; 五、医院信息部门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由财务科监督执行; 六、信息部门要按照要求对相关软件硬件进行维护、并对调整后的药品价格以及其他收费标准及时在公示设施上进行调整。 明细清单制度 根据“民营医院在向患者收费时,必须向门急诊患者提供效劳和药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的明细单。对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提供查询效劳。患者或家属需要费用明细清单时,应免费提供打印的明细清单,以方便患者及时了解费用情况和监督医疗单位的收费行为的要求,指定如下规定: 一、收费处对门诊患者提供收费清单,清单上要标明医疗效劳以及药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二、住院部在护士工作站处设立,为患者提供查询效劳,并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 三、本工作由财务科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