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度档案接收 一、档案移交单位 2023年度规划接收以下各单位的到期档案,具体单位如下: 二、移交档案范围及内容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归档保存的2023年以前含2023年的永久、长期档案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通知要求移交到市档案馆,同时移交以下与该批档案相配套的附属材料: 1档案实体数字化扫描件(必需为PDF格式); 2书本式案卷名目; 3书本式全引名目; 4文件级机读名目; 5组织机构沿革; 6全宗介绍; 7大事记; 8各类有保存价值的出版物及内部刊物; 9各类有保存价值的参考资料。 三、档案案卷的几点根本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整理标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档案分类要科学合理,组卷要整
2、齐美观,案卷题名精确、简洁,并能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卷内文件名目书写工整,案卷封面、备考表填写完备,标签定位整齐,保证卷面洁净。 特殊提示,对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的档案,每件同样必需要编写件页号。 2、各单位在进行档案名目的输入输出时,在格式标准上,要统一以市档案局供给的档案管理软件的格式为标准,不得各行其事,确保全市档案能整体统一进行内部网络、机读和书本式检索。 3、档案在进行数字化扫描时,要严格依据市纸质档案数字化根本要求进行标准化扫描,扫描件图像要清楚无虚影、无黑边、不歪斜、不缺页,保持档案页面的原尺寸,不放大或缩小;扫描件图像一律必需接受PDF格式,不接收其它格式的档案扫描件,扫描件一
3、律以相应的档号命名。 4、各单位必需认真撰写并移交与该批移交的档案相配套的组织机构沿革、全宗介绍和大事记等附属资料,在移交档案时,对这三个资料,供给一套书本式资料;同时将这三个资料的电子版伴同档案的机读名目电子版一同刻制成光盘移交。 5、在移交档案的年限上,所移交的档案是以卷为单位整理的,将卷交完即可;所移交的档案是以件为单位整理的,要将档案移交至2023年时止。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私自占有和擅自处理档案,不得任意销毁,不得涂改和丧失档案。 四、移交接收档案的时间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马上组织开展档案整理工作。预备工作完成后,请准时联系市档案局征集接收处,由征集接收处派员对移交档案的预备状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档案移交进馆,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工作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对新纳入进馆范围的派,可视具体状况延长至2023年12月底。联系 :市档案局征集接收处。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心组织,确保2023年度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如期完成。对不按时移交档案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档案室和档案员的工作在人力、财力和时间上赐予大力支持,确保本单位顺当完成到期档案的进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