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执法纠正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进府办发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纠正整改阶段的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全县违法违规用地工程,分批、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县政府对各乡镇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逐宗逐项落实到位,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我县开展专项行动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三个工作组,即协调组、技术组、督查组。 (一)协调组 由县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人员组成: 负责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开展专项行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协调安排乡镇和工作组的工作,负责联络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
2、关参与联合办案,协调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用地工程的纠正整改工作。 (二)技术组 具体人员为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期间查处、补办用地手续等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和各督查组的纠正整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界限以及业务操作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催促各乡镇和各工作小组按时完成纠正整改任务。 (三)督查组 设立11个工作督查小组,督查乡镇做好纠正整改工作,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抽调: 三、工作步骤 纠正整改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整改阶段(从9月14日9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1.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纠正整改措施。
3、 2.对已报批未供地的工程,按照供地政策和法定程序履行供地审批手续。 3.对未报批的用地工程,一律责令停工,对平整土地未建的,催促乡镇和用地单位采取复耕措施,能够种植农作物的,恢复耕种,无法耕种的,必须恢复植被,到达披绿的要求。 4.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同时,按规定实施处分,将查处结果随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审批。 5.对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等问题的,逐宗地、逐工程提出处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处理阶段(10月1日10月8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1.将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用地工程有关资料汇总到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分批次上报上级
4、主管部门。 2.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建的工程,非法占用根本农田的工程采取强制撤除措施,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清理出来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工程立案查处,依法整改到位。 4.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纠正整改工作成果,报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后向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报告。 5.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内容总结(1)土地执法纠正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进府办发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纠正整改阶段的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集中处理阶段(10月1日10月8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1.将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用地工程有关资料汇总到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分批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