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第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当监督管理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
2、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治政策,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规定,将安全生产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催促推进落实; 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 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安全隐患和
3、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五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编制、装备、经费到位。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对车队业写作负者、又拿对觉风康熟建设老件负责 (二)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建立健全辖区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镇、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保障工作落实; (四)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
4、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对住、生产、储存、经营公用场所以及群租房等薄弱环节的治理,做好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工作;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六)催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排查并催促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委托权限履行委托执法职责: (八)编制和完善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本级并参与配合上级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九)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安全生产责任 党委书记高
5、文斌: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报告的内容,纳入向县委述职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催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催促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
6、产责任,并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组织参加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把安全生产纳入乡镇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向县政府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安全生产根底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
7、安全监管设施装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四)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 (五)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制定完善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蔼后处置工作。 党委
8、副书记:抓好政协、党建、政法、综治、信访、党校、司法等安全生产工作。对杜峪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人大主席:抓好镇人大、重点项目、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对沙曲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纪检书记: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查、综合督查。 组织员:协助镇长抓好组织、人事、居委、老干、驻村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二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武装部长:消防、退役军人效劳站安全生产工作,对杨家坪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工会、文明创立、党群效劳中心、统战、宣传、文
9、旅、宗教、民政、日间照料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一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农技、畜牧、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水利、防汛、农机、农经、森林防火、林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堡上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副镇长:协助镇长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催促、检查安监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企业、环保、城乡建设、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地质灾害、民营经济、应急、移民搬迁等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的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当领导责任。 副镇长:能源、治超、邮政、通讯、烟草、电力、市场监督管理、工信、厕改、煤层气开采等安全生产工作,对安沟自然
10、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抓好役军人事务站具体工作,协助慕臻部长对二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党群效劳中心主任:抓好党群效劳中心具体工作,协助马春荣主任对三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便民效劳中心主任:抓好便民效劳中心具体工作,对沙曲村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办公室、机关后勤、政务信息、发改、档案等安全生产工作。 主任科员:抓好史志、工商联等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李桂香部长对一村委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抓好爱卫、环卫、科协、关工委
11、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三村委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抓好教科、卫健、人社、科技、医保等工作,协助刘满元部长对杨家坪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主任科员:抓好老龄、危房改造、古村落保护修复,协助高艳龙副镇长分管安全、环保、地质灾害、应急等工作。 副主任科员:抓好便民效劳中心、行政审批、计生协会、妇联、残联、编制等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纪委监委工作,并协助镇长、镇长对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副主任科员:抓好供销、金融、保险、统计、融媒体、新闻等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纪委监委工作,并协助书记对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
12、全监督管理承当领导责任。 第九条包村下乡干部及各行政村支书、主任,自然村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包村下乡干部对所包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承当第一责任。 各行政村支书、主任对本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承当第一责任。 各自然村负责人对本自然村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承当直接责任。 第十条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除承当本规定第六条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贯彻落实外,还承当以下责任: 一行政许可责任: 1、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 2、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
13、的日常监督,发现许可项目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3、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行政检查责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三行政处分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给予行政处分。 四行政强制责任: 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2、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器材,依法予以暂扣或者暂时封存。 3、对有根据认
14、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依法予以扣押或者暂时封存。 五宣传教育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气氛。 六应急救援责任: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责任: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和值班制度。2、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或者接受政府授权、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4、按职权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5、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制度,定期汇总报送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分工
15、第十一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共同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健全完善本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推动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开展规划、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制定本部门安全监管方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清单等,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