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省两办的贯彻落实办法和省审计厅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审计机关工作作风,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改进调查研究。完善局领导对市审计工作的调研工作制度。局领导到基层调研要明确调研主题,增强目的性,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帮助基层审计机关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和推动基层审计工作。局领导要经常深入审计一线,掌握了解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局领导工作调研情况,要向局党支部会议汇报。二
2、、精简会议活动。要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通过小范围、小规模会议可以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大会。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细化经费预算。会议现场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聚餐及烟酒。三、减少文件简报。加大审计管理系统和电子公文运用,不断完善管理系统功能,强化各项应用,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纸质文件印制数量,除送局领导、系统外单位及装订项目档案、机关存档需要纸质件外,其他一律发送电子件。局机关要求基层报送材料,要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撰写和报送,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制发文件。上报市
3、委、市政府的审计结果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业务类报告,一般应控制在 3500 字内;报送市两办的信息一般应在 1000 字以内。审计业务文书和其他公文也要尽量精简文字,压缩篇幅。审计简讯的印量和篇幅要尽量压缩。四、简化公务接待。上级领导下来调研时不搞接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严格执行食宿标准,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不参观旅游景点,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严禁局机关各科室相互宴请,上级审计机关人员到我局办事需就餐的,原则上安排在就近餐(馆)点,按规定人均标准就餐。公务接待也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五、严控庆典活动。未经局党支部批准,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典庆和论坛等
4、活动;局机关不得举办各类研讨会、表彰会等活动,不得自行印制、分发纪念品和宣传品。六、规范出访考察。参加省厅组织的考察、培训、进修、审计等活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定的经费限额并编制年度计划,经审查批准后执行。未经局党支部批准,任何人不得参加外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我局原则上不统一组织考察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组织考察的,应事前报经局长审批,考察组人员一般不超过 3 人。七、严守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确保廉洁审计。严格遵守审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保密规定等各项工作纪律,对违反保密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八、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预算执行
5、,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审计计划项目有预算、实施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报销有决算,切实控制审计成本,实现会议费、出国费总额零增长。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完善节电、节水、节油、降低办公资源消耗等办法,优先采购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提高现有设施设备利用率。九、提高审计效率。项目审计采用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相结合,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时间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进度安排进行;确需调整增加实施时间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审批同意。业务科审核、汇总审计报告的,应在 15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业务科审核但不汇总审计报告的,应在 7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理机构审理审计报告,应在 7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十、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在审计工作中,要按照要求把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八项规定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会议费、招待费、出国境经费和公车购置费等安排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