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委反腐倡廉工作意见 一、委领导任务分工和责任 (一)委党组书记、主任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财务科、人事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委党组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分协管科室、直属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以上责任分工依据委领导及分管工作的调整而自行调整。 二、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坚决维护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自觉同党中心保持高度全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贯彻落实。人事科 2、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章。教育
2、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扬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增加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人事科 3、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委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全委重点工作和涉及民生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和委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办公室、计生协会、各业务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改良工作作风,亲热联系群众,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4、深化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事科、直属各单位 5、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关于改良工作作风、亲热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方法以及市委
3、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6、认真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心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开展专项行动,厉行勤俭节省,反对铺张铺张。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7、严格把握行政经费支出,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公务用车管理,精简会议文件,推动节省型机关建设。财务科、办公室、直属各单位 8、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下基层轻车简从、削减伴随、简化接待。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9、连续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效劳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进效劳意识、提高效劳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
4、口计生工作的满足度。人事科、办公室 10、简化办证程序,标准基层执法行为。提高办证效率,解决流淌人口办证难问题,着力整治基层执法单位态度粗暴、不作为或滥作为问题。发规科、流管办 11、落实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和免费技术效劳,提高效劳水平,防止违规施术和乱收费。科技科 12、改良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调查考核形式,探究建立县级计生监督员现场抽点、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公证处当场公证的阳光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公信力。发规科、各业务科室 1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连续做好“承诺热线、“民生在线、“12345热线、“12356阳光计生效劳热线办理及相关督查工作。准时受理、核实、调
5、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提高群众满足率。办公室、政法科、发规科、科技科、流管办、稽查大队。 14、严格执行廉政准那么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连续加大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等问题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新任职人员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人事科、财务科、直属各单位 三完善惩防体系,推动廉效工程,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15、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省委、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法,建立规划实施的催促落实及检查机制
6、,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人事科、办公室 16、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心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对党员干部开展抱负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树立和宣扬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增加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廉政意识。人事科、办公室 17、深化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制度,全面推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岗创立活动,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人事科、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18、深化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直属单位财务公开,标准
7、权力运行。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直属各单位 19、组织开展中心、省、市拨付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防贪占、借支、挪用等问题的发生。财务科、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认真组织规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围绕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深化进行专项治理,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政法科、发规科、科技科、流管办 21、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准时处理群众举报,认真核实具体线索,严峻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严峻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力案件。人事科、各有关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