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田煤矿平安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平安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XX县区沙田煤矿2023年3月29日 XX县区沙田煤矿平安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1、根据矿山平安法、平安生产法和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平安措施,在平安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以及制止违章指挥作业,因而防止了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2、根据矿山平安法、平安生产法和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
2、分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2)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3)对工人屦次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和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5)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平安教育、培训而造成事故的。(6)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阻碍、干预平安监察人员检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7)放弃对平安工作的领导,不及时解决平安问题而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根据矿山平安法、平安生产法和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要追究
3、当事人或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无视平安工作,玩忽职守违反平安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4)发现有危险情况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5)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成心拖延不报的。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做到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及其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平安职责,强化生产平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初期,矿长要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平安生产责任状。 2、必须始终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
4、和“平安为天、质量为本的平安生产理念。坚持平安一票否决制,把平安作为升职、加薪的根底。 3、严格细化平安生产组织管理,从细微处着眼,克服一切不良习惯,认真按照各项操作规程作业,做到干标准活,干平安活。严禁发生“三违现象和行为。 4、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作业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5、强化落实平安管理制度和提高平安生产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水患和机电等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或出现“三违现象,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进行处理,不可麻木不仁,要及时坚决刹住不利于平安生产的一切
5、不良风气。 7、各部门要强化业务保安制度,履行好本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平安问题。并经常全面开展平安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保证平安生产顺利进行。 8、根据平安生产责任书上的平安管理目标,凡因平安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至事故发生,而完不成平安管理目标,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处分。 9、平安责任书一式两份,矿部存档一份,责任人自留一份。 第二篇:平安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平安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平安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平安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做到奖罚
6、清楚、重奖重罚。 一、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平安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平安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平安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平安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奉献较大的技术改进工程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
7、身平安,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平安专项活动及平安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二、违反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分: (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部门或个人5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
8、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300元次; (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50元人、次; (5)各种车辆无平安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20元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平安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8)损坏各种平安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平安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2023
9、0元/人、次; (2023)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 (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20230元次; (12)凡私自到装置、泵房、罐区灌装汽油、石脑油等易燃液体或液化气、丙烯等 液化气体者,扣罚20230元次; (13)各种作业票、证等未经监护人、监火人、平安负责人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20元次; (14)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20230元起; (15)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 (16)其
10、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17)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20元人。 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分: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2023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23000元(含2023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
11、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2315,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23,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2315;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2023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扣罚2023-15元/人。 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oo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单位15-3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单
12、位扣罚20230-200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单位主要领导等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凡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平安技术措施工程,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无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平安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
13、要责任者 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2023、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平安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第三篇:平安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平安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对施工平安实施有效监控,实现“六无“三控“一消灭“一创立的平安目标,工程部将对平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进行经济处分,具体如下: (一)对现场的临时设施不进行平安设计,随意加工使用临时设施的单位,按300元/处进行处分,并责令其停止该临时设
14、施的使用。因此发生平安事故的,追究现场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二)对存在关键工序无平安技术交底或平安技术交底有严重漏洞的单位,按20230元/处进行处分,并责令其改正。因此发生平安事故的,追究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三)对存在不执行平安操作挂牌制的单位,按20230元/处次进行处分,并责令其改正。因此发生平安事故的,追究拌和场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四)对存在不按期进行平安检查的单位或虽进行平安检查但无措施、无落实、无记录的,按20230元/次进行处分,并责令其改正。 (五)对有下行为之一者,按5020230元/人次进行处分,并责令其改正: 1、在一切施工场地内不带平安帽者,包括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 2、特殊工种,如爆破、电器、电焊工、高处作业人员、机械操作、车辆驾驶人员等不佩带平安防护用品的; 3、非特殊工种而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 4、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5、用碘钨灯取暖的。 6、发现不开展班前讲话的班组,对所属单位,按50元/班(组)次进行处分。 7、对存在不开展“周一平安活动日的单位,按50元/班(组)次进行处分。 8、对存在不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平安教育的单位,按照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