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4月16日上午,XX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XX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3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我省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意见提出4方面11条具体改革措施,其中包括:总体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提升城镇化开展质量、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 XX省籍制度改革五大亮点: 1.1种身份,即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全省
2、在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我省将成为历史,今后我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表达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2.2大目标,即2023年以前累计实现202300万人落户城镇和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202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根本公共效劳,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3年根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标准有序的新型
3、户籍制度。 3.整体推进,即总体调整、综合配套、整体构建。 一是这次意见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局部的、条文的调整。这次在全省实施差异化的落户政策,是在国家及我省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规划的根底上统筹考虑的结果,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这次意见是按照中、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性配套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而且是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内容的综合性的改革。 三是这次意见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
4、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我省居住证制度实施两年来,已累计制发居住证270万张,下一步,我省的工作重点将放在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根本公共效劳的领域和范围上来,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根本公共教育、根本医疗卫生效劳、方案生育效劳、公共文化效劳、证照办理效劳等权利。 4.创新人口管理。 建成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根底信息为基准的XX省实有人口效劳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5.建立社区集体户。 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效劳管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解决符合落户条件,户口愿意迁往城镇,但在城镇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人员的落户地址问题。 陕西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