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立“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创立文明机关活动,是全面落实省直属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省局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优良的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效劳水平的必然要求,为加强对创立组织领导,推动创立活动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经常化,根据省直文明委省直机关创立“文明机关活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创一流、做表率、树形象的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转变政论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省局机关建成“高效、文明、廉洁、创新的文明机关。 二、实施范围。
2、省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同时,在机关各部门中开展创立“文明处室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机关标准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坚持贯彻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决定。 ()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班子交心通气,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团结,凝聚力强。 ()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处事公正正派,生活作风严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决理想信念,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一致。 ()干部职工认真掌握现
3、代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和世贸组织根本规那么,掌握等必须的工作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机关干部定期参加理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守法纪政纪和规章制度。 、效劳质量群众满意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办文、办事不拖拉,推诿,工作效率高。 ()建立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密切机关与基层联系,积极为企业和基层排忧解难。 ()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依法标准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内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坚持地方税收工
4、作服从效劳于经济建设中心,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工作目标明确,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和个人工作目标完成较好,在省直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连续两年获得达标等级。 、群团组织作用明显 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工作活泼,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建立职工健身中心,落实全民健身方案纲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办公环境整洁优美 ()办公环境整洁,卫生设施清洁,室外环境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有序。 ()工作时间办公场所无人吃零食、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办公秩序井然。 、热心公益事业 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加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在扶贫帮困、双拥共建活动中走在前列。
5、 、规章制度完善落实 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健全,内部管理科学、标准,干部职工熟悉规章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二)文明处室标准 、党支部建设标准高。坚持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政治思想工作坚强有力。认真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立取得明显成效。 、业务工作成果突出,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道德风气健康向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形成互相帮助、团结和谐的良好人际关系,集体凝聚力不断增强。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没有利用职权损害基层单位及群众
6、利益的行为。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驻地、单位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中有突出表现。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能参加文明机关的申报和文明处室的评选: (一)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括正在立案审查的); (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刑事案件; (三)出现其他有损文明单位声誉造成恶劣影响问题。 四、评选程序 文明机关的命名实行届期制。省局文明机关一般每两年申报一次,文明处室评选每年一次,届满后重新申报。评选工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单位申报。文明机关的申报按照评选标准,由机关党委会做出总结,报省局党组同意后,形成书面材料向省直文明办申报。省局机关文明处室在获得
7、省局先进党支部或先进集体的机关部门中产生。参加评选的处室提出申报并附书面事迹材料,报省局机关党委会审议后,经省局党组同意,报省直文明委办公室批准。 (二)考核。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在年终考评的同时,对申报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 (三)社会公示。由省直文明办对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初选名单在辽宁日报予以公示,并负责受理对公示机关的意见和反映。 (四)结果评定。省直文明办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建议名单,提交省直机关党工委、省直文明委讨论审定。 五、表彰奖励 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那么,由省直文明委向文明机关、文明处室颁发荣誉匾和证书,并依据XX省文
8、明单位建设管理方法进行奖励。 被命名的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方可评为省直工委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其主要领导方可评选省直工会以上机关命名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及党内各类先进。 六、日常管理 (一)文明机关由省直文明办负责管理;文明处室由省直文明办委托省局机关党委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概况、主要事迹和考核记录、申报审批表、年度创立方案、创立活动经验总结等。 (二)省直文明办、省局机关党委对文明机关、文明处室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凡出现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参加申报情形之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省直文明办或省局机关党委向省直文明委提出建议,撤消其文明机关或文明处室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被撤消称号的单位或部门通过改进工作并到达评选条件的,可参加下一届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评选。 (三)文明机关和文明处室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创立水平。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本单位创立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省直文明办或省局机关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