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困难户住房改造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2023)2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那么,充分发动群体,加大扶持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贫明电(2022
2、23)1号)的要求上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全市农村171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从2023年开始到2023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农村17185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平安、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让贫困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目标。2023年年底前,完成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范围的87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五年规划见附表)。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引导,积极扶持。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解决好困难群众改房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要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省财政从2023年开始至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市、县两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202300元,县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4000元。根据我市实际,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新建住房按每户1万元补助到户,加固维修住房那么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给予每户补助至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制定补助标准,对新建住房户和加固维修住房户可在省级补助的根底上继续给予补助,或对住房改造建设难度大的农户给予重点扶持,或对特殊困难户给予全额扶持,或
4、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制订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农村困难群众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积极为农民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通电等一系列的方便措施。三是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较困难的农户贷款建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四是要依托“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房建房给予支持,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
5、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用勤劳双手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一是要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房屋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制定工作方案,报市扶贫办备案。二是要分类指导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结构牢固、经济
6、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存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建设面积较小的产权归集体所有的安居房。各地要根据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和总造价。三是要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结合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选择群众建房意愿强烈、基层工作积极性较高、危房较集中的村庄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的遥远分散村庄,实施整村改造,力争每年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示范村。四是要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
7、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手续,建房用地选址要符合镇、村建设规划。要严格勘察地质情况,防止在地质灾害区建造房屋。对实施搬迁异地重建所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 (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一是要强化扶持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把补助标准拨付方法逐一细化,要设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户。二是要实行扶持公示制,公开扶持方案、公开扶持对象和公开扶持补助资金,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要实行工程专档管理,要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档。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根本信息管理系统和年报制度,对工作动态
8、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跟踪。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农村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问题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开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开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到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资金到县,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由扶贫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残联、妇联、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 在开展扶贫“双到工作期间,贫困村的低收入住房
9、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与被帮扶双方工作责任(粤贫(202223)12号)要求,由帮扶单位会同当地政府和扶贫、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完成。要把解决农村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考核内容,要按照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开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方法(试行)(云发(202223)15号)和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方法(云委办(202223)28号)的要求,把各地每年完成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开展观考核,以及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