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稳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着力解决镇“收入太少、债务太重、支出太乱的问题,加大镇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标准镇财政收支管理,确保镇根本支出需要,缓解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市、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开展,全面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 二、根本原那么 1、预算管理权不变的原那么。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市财政局按有关政策,明确各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镇政府根据市财政局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
2、,草案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市财政局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那么。实行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别离,市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各镇财政资金,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镇,资金结余归镇所有,市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3、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那么。各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镇享有和承担。 三、主要内容 1、核算统一。各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镇所属机构一律无会计,无出纳,
3、一切财政资金均由镇财政管理,所有镇所属机构全部实行报账制度,以镇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各镇预算内外所有收入均在镇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 2、账户统设。取消镇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市财政在镇所在地统一开设根本支出户和专项支出户二类帐户,分别核算人员及公用等根本支出、专项支出。 3、收入统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市财政管理范围。 4、工资统发。(我市已实行) 5、采购统办。各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由镇提出申请和方案,经市财政局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市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预算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 6、票据统管。各镇使用的所有收费票据全部归市财政局管理,并实行“限量领
4、用、定期缴销制度。 四、镇财政管理体制内容 实行财政收支划分到镇、专项拨款下到达镇、转移支付补助分配到镇、财政预决算批复到镇、财政工作部署到镇的管理体制。 (一)镇收入的划分 1、镇所有税收收入(契税、烟叶特产税等)和专项收入确定为市级收入。 2、非税收入(除上划市统管以外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其他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后全额上划。 3、镇预算外收入就地全额缴入市财政预算外专户,市财政根据镇上缴的收入分别进行核算。 (二)镇财政支出范围和支出方案确实定 1、镇财政支出范围。除上划市统管以外的镇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含遗属补助费)经费、各项事业费支出、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及
5、专项支出。 2、人员经费按上年年末镇编内实有人数核定支出,公用经费(公务费、取暖费、车修燃料费)根据全市财力,结合镇实际情况一年一定。 3、其它经费实行动态管理。 (三)分成比例及结算方法 1、非税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全额返还给镇里。 2、烟叶特产税以年末实现数为依据,100%返还给镇,各镇可用于鼓励农民种烟的积极性,处理历史债务遗留问题。 3、今后,各镇新开办的工业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经市有关部门核定、核准)的新增税收局部,属市本级收入的,全部返还给镇。 五、配套措施 (一)建立镇财力保障及鼓励约束机制。在维持原财政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市财政通过
6、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支持力度,确保镇根本运转。对财力增长较快的、公用经费节减较多的、化解财政债务积极的镇给予奖励。对镇财政管理成绩突出的前一、二名给予奖励;对超支公用经费的、新增债务的、违反财政收支管理规定的镇予以处分(在第二年度财政预算中扣除),并建议镇政府换人。 (二)认真开展镇债权债务、人员、资产、账户、票据清理工作。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镇债权债务,建立台账,报市财政局备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收回债权,化解债务,防止新增债务。要清理清退各类超编人员,严禁编外进人,对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应经费并扣回该局部资金额。要清理镇
7、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全部取消镇银行账户,全部缴销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三)标准镇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镇预算约束,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开展的原那么,严格支出顺序,严控开支标准,标准支出范围,坚持申报制度,完善审批程序。根据镇的大小和收支规模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公务费开支限额,分档制定会议、招待、汽车、 等费用的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达标升级活动的开支。 (四)调整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取消以后,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收入转变到管理支出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工作,进
8、一步标准镇财政收支管理。要做好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管理工作,加大效劳“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行村账镇管,强化村级财务管理。镇财政所的人员安排,镇政府必须经得市财政局同意,镇财政所的业务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 (五)严明“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纪律。各镇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标准程序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绝不允许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擅自设银行帐户、私设小金库、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和市镇收入混库等行为的发生。否那么一经发现,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并追究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内容总结(1)各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镇所属机构一律无会计,无出纳,一切财政资金均由镇财政管理,所有镇所属机构全部实行报账制度,以镇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各镇预算内外所有收入均在镇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2)各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由镇提出申请和方案,经市财政局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市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预算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3)强化镇预算约束,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